河南法院网讯 27日上午,从北京传来喜讯,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汤阴县人民法院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据悉,河南省仅有两家单位获殊荣。 1996年11月,汤阴县法院成立全国首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以来,立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审判,细化调解,优化服务,深化创新,形成了“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强化调解、重在预防”的涉军维权工作新模式,该院强化职能,从公正审判上做好涉军维权;细化调解,从促进和谐上做好涉军维权;优化服务,从双拥共建上做好涉军维权;深化拓展,从创新完善上做好涉军维权,全力推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进一步深化发展了“汤阴经验”。截止目前,该院共审理各类涉军案件95件,司法救助军人军属135人次,减、缓、免收诉讼费用7万余元,审期最长的120天,最短的4天,平均审期28天,比其它案件审理快了近一倍,使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维护。该院先后6次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等表彰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汤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芳在谈到下一步涉军维权工作的打算时说:“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把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作为新的起点,全面深入推行‘八个一’涉军维权工作模式,即:‘一组’即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涉军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力度;‘一庭’即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专人负责,提高涉军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一窗’即法院立案大厅专设‘涉军维权案件窗口’,军人军属申请立案、咨询等由专人优先办理;‘一表’即对涉军案件,自立案时起,各个审判环节均填写专门的‘涉军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表’,加强管理和监控;‘一章’即对每起涉军案件,在卷宗封面加盖‘涉军案件专用章’,提示各环节审判人员认真办理;‘一卡’即为入伍新兵发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联系卡’,注明涉军维权职责、联系人与联系方式;‘一牌’即在当地驻军部队和人武部悬挂‘法律咨询服务牌’,标明法院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一函’即对管辖法院在外地的涉军事项,使用‘涉军案件转办函’,将相关事项移转至相关法院办理,同时向上级院备案。该维权模式的推行工作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相联系,确保推行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将该维权工作新模式贯穿涉军工作始终,切实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