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的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升执行干警的业务素养和能力,伊川县法院执行局在2月18日至3月18日开展“集中学习月”活动。 “集中学习月”活动分为集体学习、小组讨论和个人自学三种形式,要求干警要做到开始有计划,结束有成果,学习不间断,工作出成绩。因在工作日,执行工作任务繁重,所以同志们一致决定放弃双休日,把集体学习时间安排在每周六上午,由院长刘宏伟、副院长陈志娟代领干警对《最高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用的若干意见》和《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及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认真学习、讨论和研究。下午进行小组讨论,周日抽出三小时进行个人自学,并写出学习笔记和研究成果。 “集中学习月”活动开展一个星期以来,成效显著,我院执行局干警已经形成了人人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学理论、学业务成为执行局全体干警的自觉行动,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集中学习月”活动的开展,将在全面提高执行法官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同时,有力地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