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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金融创新备受关注 多建廉租房执行"零房租"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09-3-18   来源:   编辑:
 

    2009“两会”房地产热度不减,既有针对保障性住房制度这一老话题推出的提案议案,也有关注地产金融的新亮点。

建立公积金托管制度

    较为专业的地产金融也受到关注,不少业内人士建言尽快推出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建立住房公积金托管制度,完善公积金管理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在提案中呼吁尽快推出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他表示,在信贷方面,政府应对开发企业去年原有贷款给予适当的减息缓息政策,对前景较好的地产项目增加贷款额度;取消“工程需达到封顶状态购房者才可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限制,使开发商的资金能够及时回流,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而最近,住房公积金规模在迅速膨胀的同时,相关大案要案频频发生,充分暴露了现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提出“建立住房公积金托管制度,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治理”。

    他指出,现行“委员会决策、中心运作、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程序模糊、多头监管、形同虚设等重大缺陷。其中,作为专户存储载体的银行由于缺乏法定授权,无法对公积金账户进行监督。他由此建议,应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银监会共同制定《住房公积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住房公积金托管制度,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治理。

    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唯一的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俸力秋认为,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不统一,省级没有主管部门,市级设立中心,仍有部分中心隶属于当地建设局,未按规定直属于当地政府,各地管理体制也不相同。她建议自上而下理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从制度上、政策上和业务上实行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和使用范围,开发全国统一使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并着力解决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等问题。

多建廉租房执行“零房租”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今年中央财政用于廉租房的投入达430亿元,计划解决750万户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而2007年、2008年,中央财政对廉租房的投入分别为51亿元、68亿元。

    在这种大力度修建廉租房的背景下,今年“两会”有声音表示廉租房修建力度仍应进一步加大,保障房不应拥有产权,经适房也可变售为租。更有政协委员提出停建经济适用房及限价房,多建廉租房并执行“零房租”。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总裁于炼就认为,“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最好是停建或者不建。”他提出,应把这部分财政资金倾斜到老百姓的房租上,多建廉租房,提供廉租房的补贴。

    而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王超斌表示,国家应该大量提供保障性住房,“但这种保障性住房不应该给居住者产权,更不应该建成一两百平方米的大户型”。

    “建议把经济适用房‘变售为租’,租的人没有产权。只有这样,才能符合保障性住房的内涵。”王超斌认为,廉租房可以政府建,也可以房地产企业建。可以由政府出台标准,通过减免税费等方式吸引开发商兴建廉租房。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则认为,随着我国财力的提高,廉租房建设规模可以适度扩大,让更多人享受到廉租房的政策优惠。“但廉租房不可以买卖。”他说,“什么时候你走出了贫困,你就要搬出这个房子”。

    针对保障房制度,于炼还建议“政府要下这个决心”在廉租房基础上推出“零房租”,就是不要房租,这主要针对特别困难群众。

    而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力则在提案中建议向中低收入家庭发放“购房券”。他认为这将在短期内对解决住房保障问题、促进普通商品房销售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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