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送”家具切记索要发票
王小姐:我在南城买了一套房子,有个项目的开发商说买房送全套装修和家电,我当时觉得挺实惠的,于是就买了下来,但入住后没多久,发现开发商所送的空调、抽油烟机都出现了问题,我找开发商,开发商说“我们只是赠送,不保质量”,请问,开发商的这种说法合不合理,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赠送精装修引起纠纷非常普遍,而赠送花园、阁楼、户口等各种促销手法所引出的纠纷也是层出不穷,他表示,赠送对于开发商而言,是规避责任和吸引客户的有效法宝,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则是掉入陷阱的第一步,诱惑背后往往暗藏玄机。事实上,“羊毛出在羊身上”,表面是赠送,开发商一定会在商品房的售价上找到平衡。
在这个案例中,开发商所讲的“赠送不保质量”是不正确的。装修和家电虽然是赠送的,但开发商仍然应该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旦开发商促销赠送的物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业主受到损失,开发商就应当承担“修理、重做、更换”,或“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但是,由于是赠送品,因此这种瑕疵担保责任要低于一般出卖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更低于违约责任。如果要求赔偿损失,只能向开发商要求发生故障赠品市场价值以下的赔偿。此外,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利,业主应该在收房的时候,向开发商索要涉及精装修项目的有关凭据,比如向开发商索要赠送的家具的发票和保修卡。
■法规索引
可向装修单位索赔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
律师:无论是装修还是家电,都有质量保修期,业主接受了赠送,那么开发商对赠送品所有的权利也一并转移给了业主,这其中就包括向装修单位、家电提供商的质量责任的追索权。根据上述条款,业主可以在赠送的装修和家电出现问题后,要求装修单位和家电提供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
律师:根据该款规定,开发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经营者必须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