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9加入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房地产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房地产律师 在线咨询 房地产贴吧  
  房地产新闻 - 物业管理 - 房地产开发 - 商品房销售 - 二手房转让 - 涉外房地产 - 房地产抵押出租  
    北京特邀房地产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郑州二手房调查 价格超六
· 利海托斯卡纳三期交房风波
· 房地产行业:2011年房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 美国明年或将对豪宅业主开
· 公积金贷款 问题多多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隔天退租 退房不退定金
 
  当前位置:主页 > 房地产开发 > 浏览

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审材料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13-10-17   来源:   编辑:
 

  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审需要的材料有: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身份证(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深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3、《深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年检数据核查表》

  4、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本年度纳税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5、企业《本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6、社保部门出具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表》(原件,加盖公章)

  7、企业人员职称证书:(核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1)三级资质要求:①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的职称证书;②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四级资质要求:①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②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3)暂定资质要求:①公司成立不满一年;②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③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8、《深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

  9、获得国家开发企业资质一级或二级的企业,提交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合作开发的项目必须提供合作方开发分成协议。(核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11、企业经营业绩可按参股比例合并申报。如需合并申报业绩,企业需共同提交申请书(加盖双方公章)、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息单,《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业绩合并申报统计表》)。不需要合并申报的企业不提交该表,经营业绩不可重复统计。

  深圳项目:(以下资料核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1、本年度在建项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本年度竣工项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本年度在售项目(包括预售和现售):《深圳市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一个项目提交一套)。

  异地项目:(收加盖深圳公司公章复印件)

  1、异地下属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工商信息单;

  2、本年度在建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证书;

  3、本年度竣工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项目证书;

  4、本年度在售项目:异地项目的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企业自持物业:

  在深圳和其他省市持有自营物业的开发企业,需填报《深圳市房地产企业自持物业明细表》(附件二),并提供所持物业的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其他材料:(加盖公章)

  1、《深圳市房地产企业年度履行社会责任事件申报表》

  2、《深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绿色低碳调查表》

  3、《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统计表》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广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条。

 
上一条: ·商品房销售必须具备的“五证”
下一条: ·物业服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