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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让的税费计算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13-10-16   来源:   编辑:
 

 

   (一)产权登记费:

  1、住宅:60元/套

  2、非住宅:400元/件

  (二)配图资料费:20元/户

  (三)交易手续费:

  1、住宅:经适房、房改房:3元/平方米;其他:6元/平方米。

  2、非住宅:0.5%。

  (四)契税:

  1、住宅:家庭首套小于90平方的按1%收,90-144平方的按2%收取,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按4%收

  2、非住宅:4%

  备注:继承房屋免交契税

  (五)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

  土地收益金:仅在单位房出让时交纳,分地段、按房屋面积收取,全市共分八个地段,收取标准:6---33元/平方米。

  土地出让金:仅在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出让时交纳,分地段、按房屋分摊的占地面积收取,全市共分八个地段,收取标准:14―100元/平方米。

  (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1、个人转让时间没有超过五年的成套住宅(含普通标准住宅和非普通标准住宅):

  营业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5%

  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个人所得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1%

  或者个人所得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原购房价-合理费用)×20%

  2、个人转让时间超过五年的非普通标准住宅:

  营业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原购房价格)×5%

  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是家庭生活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不是家庭生活唯一住房,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转让成套住宅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方印花税

  4、个人转让地下室、商业服务、办公、仓储等非住宅

  A、自建:营业税=评估价×5%

  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个人所得税=评估价×1%

  或者个人所得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卖方购房价-合理费用)×20%

  土地增值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3%

  印花税=成交价×0.5‰×2人

  B、购买:营业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原购房价)×5%

  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个人所得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1%

  或者个人所得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卖方购房价-合理费用)×20%

  土地增值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3%

  印花税=成交价×0.5‰×2人

  说明:

  1、普通标准住宅:

  (1)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房屋面积以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3)实际成交价格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商品住宅销售平均价格的1.4倍以下(含1.4倍),根据2010年度郑州市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乘以1.4倍,郑州市2011年普通标准住宅多层单价不超过7105元/平方米,普通标准住宅高层单价不超过7897元/平方米

  以上3个条件同时满足为普通标准住宅,有一个条件不满足即为非普通标准住宅

  2、合理费用指的是:上次契税、当次营业税、城建税、附加、贷款利息、维修基金等,这些合理费用及原购房价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票据,如果不是合法、有效票据,不允许扣除。

 
上一条: ·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应注意的事项
下一条: ·商品房销售、登记“一房清”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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