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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河南省建筑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测算办法》)正式实施,适用范围为郑州市城市规划区(含六县市、上街区)。按照这一办法,郑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征扬尘排污费。征收对象为拆迁施工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详见本报1月11日A06版报道《郑州率先开征扬尘排污费》)。
进展29家施工单位申报扬尘费
有关开征“扬尘费”的消息传出,本报热线接到不少质疑的电话,不理解为什么要收费,依据何在,为何不听证等。针对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采访。
“收费是为了以收促治,更好地控制扬尘、治理扬尘。”据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柴河范介绍,扬尘已成为影响郑州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为加强对施工扬尘的管理,经过调研,省环境保护厅依据国务院出台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南省出台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了《测算办法》。
也就是说,征收扬尘排污费,是国务院《条例》和河南省《办法》中的规定,因此无需再经过听证。而出台《测算办法》,只是为了核算扬尘排污量,为收费提供依据。
据了解,郑州市区已有29家施工单位主动申报扬尘排污情况、缴纳扬尘费。
收费每拆迁1平方米需缴2.13元
据柴河范介绍,《测算办法》中,对拆迁工地、拆迁施工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的粉尘排放量,都给出了核算标准。以拆迁工地为例,每拆迁1平方米建筑面积,相当于排放14.21公斤粉尘。
而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每4公斤粉尘=一个污染当量,每个污染当量收0.6元。不难算出,每拆迁1平方米,需缴2.13元“扬尘费”。
收钱并不是目的。《测算办法》中规定,如果工地管理规范,最多能削减50%的排放量,即可减征一半“扬尘费”。环保部门希望通过这种激励机制,达到预期的控尘、降尘目的。
郑州市环保局表示,他们将严格按《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排污费征收程序,以及“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排污收费原则,进行核定和征收。所征收的扬尘排污费,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银行直接全额进入财政账户,全部用于污染治理。“主要用于大气污染的治理”。
“扬尘费”征收工作刚刚启动,许多施工单位还不了解。有关扬尘排污核算、扬尘排污费申报征收,如有疑问,可拨打环保热线12369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