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使用寿命是根据其设计年限规定的,但因为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由一定的期限的,故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由产权人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该土地或按政府规划收回该土地,但对于地上建筑物目前没有确定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