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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房产税将从实践上削弱房产支柱地位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10-12-22   来源:   编辑:
 

2010年中国房地产调控只是未来长期调控的开端。从2010年开始,中国房地产作为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从理论上被削减。如果2011年开征房产税,将逐步从实践上削弱房地产的支柱地位。

如果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成功与否以价格稳定为标志。毫无疑问,2010年中国房地产调控不算成功。在最严厉的调控政策出台后,总体而言房地产的价格与成交量还在上升,期间还伴随着各地此起彼伏的强拆新闻。

上海与重庆征收房产税的传闻山雨欲来风满楼,从调整中国经济结构、刺破房地产泡沫和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均衡来看,明年进行房产税试点是大势所趋。

从短期来看,房产税能够抑制房价的效果立竿见影。房产税关键在于增加投资者的持有成本,改变投资者对未来的收益预期,一旦未来投资收益无法赶上房价、房贷、税费等重置成本,投资者将不得不抛售物业。事实上,在前期增长较快、性价比不高的地区,已经出现部分投资者抛售性价比不高的物业的情况。另一方面,征收房产税,能够将资金实力不足的投资者驱赶出房地产市场,而对于资金实力雄厚者则无能为力。

对房产税的长期效果不可抱持过于乐观的态度。如果认为房产税一出定乾坤,就过于天真、过于乐观了。

房产税起作用有赖于稳定的货币政策与土地财政的瓦解。明年货币政策以稳定为主,进入严厉的加息周期可能性不大,为经济结构转型保留一定的流动性是题中应有之义。

像任何改革一样,拉锯已久的房产税会是一场综合考虑各种经济因素、平衡各种利益之后的妥协,一向地方土地财政妥协,二向拥有数套房的过往投资者的妥协。

房产税无法取代土地收入。根据中国人民大学财经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的计算,房产税一旦开征,其规模将达到7000亿元,按照安体富的计算,在现有的住房中,有60%的房子在房产税征收范围之内,全国有150亿平方米的住宅可以征房产税。假定平均房价是3000元/平方米,房产税税率是1.2%,那么住宅部分的房产税可以达到5500亿元,加上商业地产已经征收的房产税,整个房产税规模大体上是7000亿元。

这是目标,远不能成为现实。这一计算既高估了房产税税率,也高估了缴征率,建立在房产税在全国推开、应收尽收的背景下。房产税应该成为中东部省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资源税则应该成为西部省份的税收支柱。也就是说,房产税初期将主要在某些经济发达地区推广。预计可收税收远不到一千亿。

房产税的征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与土地财政并存,直到房产税逐渐取代土地财政,这是绥靖之一。

绥靖之二是向既得利益阶层妥协。据报道,从目前确定的征税思路,房产税将按人均面积为起征点。其中,重庆偏重对高档房、别墅的征收,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而上海的方案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这就意味着存量不咎,以往拥有数套房产的人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住宅地产的房产税将成为十二五期间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是税费整体改革中的突破口。但在目前的宏观经济背景与金融背景下,对房地产的调控如火中取栗,惟恐拿捏不准,既怕直接刺破泡沫,又怕泡沫过大影响经济健康;既要保障房地产促内需的功能,又要削减投资功能。调控声中四处强拆、地价上升、被业内人士嘲笑也就不足为怪了。

因为房地产实实在在地捆绑了中国经济、中国金融。

难,实在是难。再难,笔者依然坚定地支持征收房产税,否则,中国经济将永远看不到从房地产战车上脱身的指望,一场货币泡沫就能将宏观经济财富化为泡沫。(叶檀,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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