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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交易诈取数百万购房款引房产转让纠纷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10-11-9   来源:   编辑:
 
文章介绍了中介交易诈取数百万购房款引房产转让纠纷,无锡警方经过调查,发现乔光华伙同陈立新确有诈骗嫌疑,且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决定立案侦查;并提供了包括房产转让纠纷,中介交易诈取数百万购房款,诈骗等相关信息咨询

  “我们买房受骗了!”2004年11月份以来,无锡市新区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陆续接到多人报案,称被无锡市洋洋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乔光华等人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诈骗购房款。无锡警方经过调查,发现乔光华伙同陈立新确有诈骗嫌疑,且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决定立案侦查。

  博取名声 血本无归入歧途而立之年的乔光华,江苏无锡人,高中毕业后进了无锡一家工厂做了普通工人。几年后,一心想出人头地的乔光华辞职单干,在无锡市崇安寺、丁村开办了两家餐馆。通过几年的打拼,乔光华赚取了“第一桶金”。上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乔光华跟风于2002年7月在无锡市风雷小商品市场租了一间门面,开办了“无锡市洋洋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从事房产经纪等业务,并自封总经理。从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乔总”对房地产市场经营一窍不通,硬是想方设法“钻”进了当时最热门的房地产行业。

  “为了提高知名度,多卖房子,我经常采用高价进低价出的方法,一段时间后虽然在圈内有了一些名气,客户都知道我有‘关系房’,愿意与我合作,但我却付出了亏损数十万元的代价......”“乔总”的宏图大志就是要提高知名度,做大做强,但是在竞争激烈的房地产市场,一窍不通的“乔总”哪里想到做房地产并不如他开饭店那么简单。数十万元的代价使“乔总”赔了夫人又折兵。现实房产交易中的巨大亏空及巨额博彩,没有使“乔总”快速实现“暴富”却换来了血本无归,两手空空。面对现实的残酷教训,心理落差极大的“乔总”开始走上了畸形的“梦想成真”之路。

  填补亏空 操持骗术设陷阱

  名声有了,对于挥霍无度,迷恋博彩的“乔总”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此时的“乔总”早已将做工人时通过辛勤劳动获取合法回报的本色抛至脑后,穷尽心计着手大施骗术,布设陷阱,企图通过不法行为填补亏损窟窿。

  “乔总”前妻的亲属陈立新,本是锡山区普通农民,曾从事过个体装潢,后来无所事事。其不时到“乔总”的中介公司捞点外快。日子久了,陈立新对“乔总”言听计从,两人一唱一和,演起了非法行骗的“双簧”。

  2004年5月,“乔总”通过其中介公司以套用资金为名,授意陈立新对外冒充崇安区拆迁办“潘科长”,谎称每个月拆迁办都有关系房交给其转卖,并大势渲染该公司有几百万元资金在拆迁办账上,以此来骗取房屋交易者的信任。

  为了假事真做,2004年5月18日“乔总”专门在市中心大酒店宴请圈内几位房产中介老板。席间,“乔总”除了吹嘘一番自己公司的规模和业绩外,即隆重推出了由陈立新扮演的“潘科长”,两人前呼后应,配合到位。“潘科长”声称“乔总”公司的资金雄厚,在崇安区关系硬、路子通,拆迁办的房子都由乔转卖。乔、陈的一番话,“实实在在”打动了在座几位房产中介老板的心——“看到乔光华和崇安区拆迁办‘潘科长’关系这么好,‘洋洋房产公司’房源、资金这么多,让我们生意不做都难啊。”利令智昏的老板们哪里知道,他们踏进的却是乔、陈两人铺设的骗局。

  定金诱饵 以房套现数百万

  2004年6月,房主徐某某慕名而来,委托“乔总”代售一套住房。双方谈好成交价为13万元。“乔总”预付了1万元定金后,骗得了徐某某的房产证、土地证和钥匙等。“乔总”拿到房子后为急于套现骗钱,首先想到了同为锡城房产中介的刘经理。因“乔总”曾为刘提供过便宜房,使刘着实赚了一笔,刘便认为“乔总” 是一个有本事、有背景的人。另外,“潘科长”的一番吹捧,使刘经理对“乔总”更是深信不疑,佩服有加。双方见面后“乔总”在“潘科长”的配合下,以10万元将该“拆迁房”卖给了刘经理,并答应半个月内办好过户手续。刘经理一度认为,“乔总”是其最值得信赖的朋友。但这种信任让她几乎付出了“家破人亡”的代价。刘经理终被“乔总”共骗走了150万余元。

  同年7月,“乔总”又同无锡市某房产公司沈经理谈好,先预付5000元定金骗到了该市上马墩一套住房的房产证及钥匙,并称帮助沈经理以21万元的价格代售,讲好两个月内结清房款。一拿到房子,“乔总”就忙不迭地打电话给客户曹某某,声称崇安区拆迁办拿过来一套低价房,可以17万余元的价格出售,如此好事曹某某自然不会放过。在得到“潘科长”的亲口证实并拿到房产证和钥匙后,曹某某爽快地将现金17万余元交给了“乔总”。第二天,“乔总”赶到曹某某公司,谎称该房将由“拆迁办”安置给拆迁户,“潘科长”在电话中也承诺该房由“乔总”帮助以19万余元处理。想想几天就能赚2万元,曹某某二话没说,就将该房的房产证、钥匙等交还给了“乔总”,曹某某仅得到一张19万余元的欠条。“乔总”骗回该房手续后,再以上述同样手法进行炮制,先后将该房卖给刘经理、徐某某,分别骗得两人房款各17万余元。

  2004年6月至9月,“乔总”伙同“潘科长”时分时合,共计18次采用上述手法骗取多人房款人民币300万余元,赃款除了付给“潘科长”18000元的好处费外,其余均被他挥霍一空。同年9月,受害人在所购房产无法过户,得知被骗后,他们将“乔总”堵在家中。穷途末路的“乔总”被迫变卖了自家住房,以及其姐车库,东拼西凑退赔了96万余元。后被逼走投无路的“乔总”走进了派出所,并没有如实交代,主动认罪,而是回避了其伙同他人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只表示在生意上欠了别人的钱,双方是一般的买卖纠纷,有能力自行解决。但是,贪婪无比的乔光华已经无力支付被挥霍的赃款,“窟窿”已经无法填补。2004年11月“乔总”逃往重庆。

  荡涤浊流 伸张正义铲“大鳄”

  2005年2月,无锡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乔光华已潜逃至重庆市。同年3月8日下午,重庆警方在沙坪区石坪桥一小旅馆内将失魂落魄的乔光华抓获,并移送无锡警方。3月16日无锡警方又顺利将另一犯罪嫌疑人陈立新抓获。

  2006年2月10日,无锡中院经公开审理查明:被告人乔光华伙同被告人陈立新于2004年8月至9月间,经事先预谋,由乔光华安排陈立新假冒无锡市崇安区拆迁办科长身份,编造崇安区拆迁办与乔光华开设的洋洋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有大量房屋转让业务及大额资金往来等谎言,共同采用以支付少量定金为诱饵,将并无产权的房屋进行转让,以及谎称帮助他人将房屋加价出售将房屋手续骗回等手法,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15万余元;乔光华还单独以上述手法骗取他人钱财计人民币126万余元;两被告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乔光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陈立新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决后两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未提出上诉。大施骗术的乔光华、陈立新终将自己“骗”进了法网,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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