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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中介骗招有几多?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10-11-9   来源:   编辑:
 
当下,很多买房或卖房者往往通过中介居间进行二手房屋交易,但实际情况往往不尽人意,不是买房者被套了定金就是卖房者被中介骗了房屋差价...... 概括下来,中介的招数实在五花八门,常见的主要以下几种:  一、利用购房者的急切心理和知识缺乏,一房多卖,骗取“订金”卷款逃跑。订金与定金并非同一法律概念,约定交付定金,一旦买卖未成交,损失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要双倍定金作为赔偿,而“订金”不具双倍返还的法律效力。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受害的购房者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二、利用房地产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牟取暴利。例如在房产买卖中,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地产中介应当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房源信息、销售价格并表明收取佣金,即按房产成交价格的3%到5%提取佣金。但现实中,中介往往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购房者和卖房者很难了解到真实的出售价格,差价则由不法中介赚得。 

   三、“阴阳合同”,比如明明房屋成交是100万元,中介公司却要求客户在签订的合同中写成80万元。很多购房者认为这样做可以少交税款,往往同意中介公司的劝说,却不知道其中隐藏着风险。事实上,在房产交易部门只承认备案的合同,买卖双方一旦因为阴阳合同发生纠纷,就很难裁定。如果双方是口头约定,进行现金交易,那风险就会更大。所以购房者一定要遵循正常法律程序,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四、一些中介公司挪用客户的资金进行牟利。据了解,目前中介公司参与房产交易时,一般都是要求购房者在合同签订的3天内,将首期款(一般是售房款的两到三成)打入指定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监管。等到国土房管部门登记,合同生效后,中介公司才会把房款付给卖方。由于目前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购房款在中介公司账户上的停留时间短则一个月,长则半年或更久。由于铺面多、业务量大,加上缺乏监管,一些不法房地产中介就利用收、付款的时间差,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挪用这些资金,用于炒房、炒股,或开设门店,追求短期利润。因此中介拆补挪用资金窟窿比较容易,一般不容易出现问题,但这也不能排除一些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引发纠纷。更可怕的是,一旦楼市整体下滑,资金链条发生断裂,中介公司的挪用行为将引爆巨大的金融风险。

   以上中介利用房屋交易牟利的种种招数作为买房与卖房者都是不能不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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