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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变相放水房价必跌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08-11-21   来源:   编辑:
 

    关于小产权房,国土部副部长鹿心社13日讲了三句话:小产权房与现行法律相悖,不受法律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分类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历史形成的小产权房问题。 
  这三句话关键意思有两层:其一,这是迄今为止官方首次就历史形成的小产权房问题松口;其二,所谓化解,说白了就是由小产权房的所有者补缴一部分土地差价款,然后由国家承认产权发放正式房产证。法律不允许而政府又对小产权房松口,看似自相矛盾,恰恰反映出政府的无可奈何。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各地小产权之总量大约占全部商品房总量10%,实际数字恐怕要高出许多。
  舆论多半只盯着城郊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的小产权房。其实小产权房更多存在于大中小城市有权有势单位的“变相集资房”中,包括许多高校这些年成片建造的教授楼——土地差价款免缴、少缴甚至不缴,建成后以成本价半送半卖给高校教师,都属典型的小产权房。
  鉴于既成事实,所以才有鹿心社的“分类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的“化解说”。所谓“化解”说得较委婉,若实话直说,就叫法不责众、承认现状、补完土地差价发证。“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也是鹿心社强调的官方态度。可中国之大,各地情况之复杂,“严禁”说只能吓唬胆小的,对于胆大的,压根就难起作用。随“化解”说出炉,反倒为胆儿大的提供了新的违法理由——既然历史形成的小产权房问题可以化解,那么今天和日后新形成的小产权房等它个十年八年为何就不会依样化解?这不是幻想而是常识。
  此外,“农地新政”颁行后,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宅基地将加速流转,虽说限制政策和法规有一大筐,但到了基层,何为宅基地、何为集体非粮田,很难说清楚,也很难实施有效监管,若谁要过分相信“有效措施”能管大用,那就是对国情太不了解啦。不是我幸灾乐祸,一段时间后,形形色色的小产权房将会更成规模地冒出来,以半公开方式与正经的大产权房争抢买房者。
  一方面,国家不得不对历史形成的小产权房有一个了断——姑且称之“变相承认”吧;另一方面,国家必须继续重申下不为例的立场,至于“严禁小产权进一步发展”的实际效果,那就只能另说了。
  前两天浙江省长吕祖善与网民交流,公开承认房价的确高得离谱。顺着吕省长的话大伙想,小产权房应运而生,不就是大产权房价高得离谱所造成的吗。可见,违法是被高房价所逼,小产权房是“逼良为娼”的“歪瓜烂枣”;可见,只要高房价继续维持坚挺,小产权房不但禁不了,而且只会越来越多。这就是经济规律,谁也改变不了;所以,等到大产权房价回归到百姓能正常承受之价位,小产权房无须禁止就会自动消亡。
  从小产权房将变相“放水”,再结合“农地新政”,以及本月刺激内需“国十条”之第一款(国家政策只扶持安居工程)的政策倾向性,未来房价走势(价格软着陆)已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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