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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总结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9-3-19 8:44:37 作者: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政府法制办下发的《关于转发豫政法[2008]61号文件切实做好〈纲要〉总结检查工作的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精神、贯彻执行,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检查督查,现将该局五年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纲要》确定的七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情况
  (一)深化监管体制改革,依法规范部门职能和权限
  1、依法规范了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和权限,完善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职权法定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合理划分了和依法规范了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配备人员编制,强化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履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职能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依法履行药品监管职能,保证了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改进和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民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增强服务意识,为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
  2、完善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财政保障体系,落实食品药品行政管理经费和执法经费,保证机构运行、职能履行的正常支出。加强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了财务制度建设,规范了财务管理。
  3、推进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该局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了政务信息发布行为,增加了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扩大电子政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监管成本。加快了电子政务建设,为公众查阅公开的政务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一律予以公开。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建立健全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建立和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对已颁布实施的涉及食品药品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中的情况进行了跟踪、分析、评估,并及时逐级向制定颁布机关反馈有关情况。未发现规范性文件中有存在内容违法或者不适合管理实际需要等情况。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改进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方式,建立了对下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度,实行事前审查与事后备案相结合。
  2、完善了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制定、完善了行政决策规则和机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职能部门能做好决策前的基础性工作,政策法规部门能发挥好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办公室把好程序关,并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健全了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3、规范了行政决策程序。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了行政决策的听证、论证制度。对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于社会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提前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还进行了合法性论证。除依法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向社会予以了公开。
  (三)提高了制度建设质量
  2008年,在原有的13项法制建设制度的基础上,该局又制定了《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七项制度。目前已建立了以20项23种相关制度为内容的依法行政和行政责任制制度体系。通过不断地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能自觉遵守各项行政执法制度,以制度管人的意识逐步在加强。
  (四)创新行政管理模式,切实规范行政许可和执法行为
  1、努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改革行政许可方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再设立行政许可项目,不在上位法规定之外增设其他行政许可条件。在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设专柜安排专人受理各项行政许可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办结许可事项。完善了内部工作程序,提高了许可工作效率,方便了行政相对人。
  2、着力规范稽查执法行为。查案执法过程中,加强了内部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事,力求达到三个规范:一是规范执法程序,确保依法行政,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要求实施行政处罚行为;二是规范证据采集,确保处罚有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认真做好证据的调取、收集工作;三是规范文书制作,确保案卷质量,卷宗中不发生原则性问题,避免差错疏漏。
  3、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观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等原则,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程序制度。该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实行查审分离,在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前,案件卷宗需经法制机构审核;在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许可或处罚决定之前,及时将作出该行政决定的理由、依据等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并告知其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行政决定后,及时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及时组织听证。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过程中,在行政决定中均说明了理由。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杜绝了超越职权、滥用职权、随意处罚等违法行为。  
  4、认真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该局建立了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以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案卷评查制度。在执法活动中实施的各种检查工作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及时立卷归档,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5、切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等工作,建立了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执法中出现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导致错误执法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有关人员,严肃依法依纪予以追究责任。目前尚未发现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执法行为。
  (五)强化技术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各项应急处理机制
  1、建立健全了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责任落实,高效组织救援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全市食品安全信息中心,建立食品安全形势评价体系,开展全市安全状况调查和评价,提高综合监督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预警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2、建立健全了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依法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最大限度防止不良事件的发生,减少危害后果。建立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责任制度,严格相关单位的责任,提高了不良反应报告质量。
  3、建立了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弊和滥用突发事件快速处理机制。依法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建立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对特殊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各个环节进行跟踪和监控。建立健全了各级药物滥用监测网络,提高监测网络信息采集和反馈能力。初步建立了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弊和滥用突发事件快速处理、报送制度,有效预防了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滥用,最大限度减少药物滥用对社会的危害。
  4、建立健全重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制度。
  认真落实群众举报处理工作责任制,拓宽了举报渠道,实行假劣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通过各种途径的举报做到有登记、有处理、有结果、有记录,并按时办理回复举报人。建立了药品违法案件协查制度,增强部门之间协作能力,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假劣药品信息通报制度,防范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蔓延。
  5、健全和完善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认证体系。依法监督实施GMP、GSP认证,加强对认证后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督。加快医疗器械生产质量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认证管理制度,严格认证标准,严肃认证纪律,规范认证行为,并加强对各类认证检查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
  (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畅通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各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接受质询,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和保护举报人的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2、按照程序,依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尽管近几年该局行政行为没有被提起过行政复议,但我局仍然一直重视复议工作。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加强了行政复议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创新机制,强化对下级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加强对下级行政行为的监督。建立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和执法监督建议制度,加大系统内部层级的执法监督力度,及时纠正下级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其纳入日常工作,确定年度目标,明确检查内容和方式。
  (七)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该局建立健全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
  2、建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和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教育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通过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更新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培训质量,增强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是否依法履行职责,作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与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3、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宣传工作。该局加强法制宣传,组织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普法活动,向社会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逐步形成了与建设法治机关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每年利用“12.4”法制宣传日走上街头设立咨询台向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五年间共为近千人提供了食品、用药用械知识介绍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一千二百余本、宣传资料近五千份,2008年活动时,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了该局咨询服务情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依法行政组织体制。该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遵循依法行政基本行为准则,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均作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局面。
  2、科学规划,明确责任,严格工作报告制度。市局制定了实施《纲要》的五年规划,市局及各县级局、下属各部门制定了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办法,逐年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建立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全面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该局还定期向省局和市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对上级提出的改进意见,自觉接受、认真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3、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参谋助手作用。该局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部门的需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市局和各县级局配备了专职法制员,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并为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三、贯彻落实《纲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1、个别县级局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认识,导致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执法监督在各县级局实施不平衡。一是个别县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仍需完善,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二是有个别单位未严格按要求执行案件审核制度,仍有流于形式现象等。
  3、县级局法制机构建设及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平衡。特别是各县级局法制机构未明确,人员未能专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县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解决措施
  1、加强对县级局推进实施《纲要》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通过典型示范、现场会议、考察考核等方式方法,推动相对落后单位的进步。
  2、继续加强全局特别是各县级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3、加大对案卷评查后的奖惩力度。对评为优秀案卷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追究责任。
  4、尽量协调各县级局安排专人专岗负责法制工作,法制人员一般不再兼任其他职务。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推行行政责任制的情况
  (一)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1、认真细致地依法梳理执法依据
    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梳理了依法由本局负责实施的专门法律、法规和规章,通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应当由本局做出具体行为的条款和具体内容。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将该局依法应当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项目数量等一一列出,并分类排序、列明目录,于2006年形成了《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依据梳理结果》,报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征求意见和审核后,按要求予以了公布,以后每年由省局组织各地市对执法依据进行梳理,梳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科学合理地分解执法职权
  2006年顺利完成了分解执法职权工作。按照内设机构的职责分解到各科室和每个执法岗位,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办理期限及责任人。并对外进行了公示。
    3、严格准确地界定了执法责任
  根据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了本单位及其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1)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行政执法的主要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局长是行政执法的分管责任人,对所负责的执法科室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分管责任;直接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岗位责任人,对本人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岗位责任。(2)将每一项执法责任进行量化或具体化,对每一项执法责任制定明确的标准、程序以及年度要达到的目标,为考核工作奠定基础。(3)依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责任体现对等原则、职权与责任挂钩原则。
    (二)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都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1)明确了评议考核的主体是上一级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体系。(2)制定了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3)评议考核的方法主要采取查看有关制度、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率和合法率、检查重大案件的备案率和合法率等方法进行。
    (三)建立健全了各相关制度 
    1、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2、建立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3、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过错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4、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5、建立了公民投诉、控告、检举制度。
 
 
 
                                                                           商丘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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