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1日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暨行政复议工作“双先”表彰会议上,鹤壁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被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表彰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鹤壁市政府法制办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改进复议受理和审理方式。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采取便民利民措施,完善接待制度,扩大法制宣传,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完善了行政复议案件二次集体讨论、听证、和解等一系列制度,坚持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办案手段,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2004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4件,法定期限办结率100%,无一件因错案导致市政府行政赔偿。二是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把依法受理案件率、法定期限办结率、案件审结正确率、纠错案件整改率,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的有效宣传作用,通过对群众关注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等案件有选择地进行现场公开听证,在案结事了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在全市推行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刻制和使用了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提交材料收件印章,加强了收件管理。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改革,切实增强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和易懂性。制定了复议卷宗装订归档制度,从复议文书的分类、排序、卷内目录的格式,到卷宗封面、封底的样式以及卷宗副本的制作等事项作了详细规定,实现了复议卷宗装订归档的规范化管理。
鹤壁市政府法制办 姜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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