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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座谈会发言材料(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8-7-8 10:37:43 作者: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

深入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7年6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一年来,我们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为保证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市政府确立了"一条主线、一个抓手、三个突破口、五项重点工作"的创建工作基本思路,即:以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为突破口,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力度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稳步推进,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力争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树起标杆,培育典型。围绕这一思路,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三项工作体系,落实依法行政责任
    1、完善组织体系,奠定依法行政组织基础。一是完善领导体系。市县两级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先后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刻制印章、启用公文、建立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法制机构职能地位。上述两个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政府法制机构,强化了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情况交流职能。
    2、完善计划体系,保障依法行政有序推进。一是长远有规划。在认真实施《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行政实际,适时调整、充实《意见》内容,将《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细化为三大块46项具体任务,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确保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的落实。二是年度有计划。结合实际将2007年、2008年分别确定为"制度落实年"和"基层依法行政年",结合依法行政进程确定各有侧重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形成逐步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阶段有安排。由市政府法制办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细化分解,分阶段制定出工作任务具体、侧重点明确、操作性强的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倒排日期、逐项落实。从而使依法行政的长远规划变成了年度计划,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变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推进。
     3、完善责任体系,落实依法行政责任。一是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修订,结合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实际,及时梳理执法依据,调整、确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岗位权贵,将执法职责分解到部门和机构,并具体到岗、落实到人,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二是深化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将依法行政作为市政府36项重点工作之一纳入政府总体目标考评体系,采取层层签订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实施重点工作月报告制度、定期检查通报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等措施,加大工作落实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力度,并严格年终考评。2008年初,依据考评结果市政府一方面对全市34个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86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另一方面,责成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逐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提高了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健全五项工作机制,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依法行政是涵盖政府工作全局、贯穿政府工作始终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在工作安排上,既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又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2007年以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决策。重点落实四项制度:一是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必须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只能对重大决策落实过程中的专门事项进行协调、议定,避免决策的随意性;二是落实重大决策民主议定制度。决策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前,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由政府主管领导组织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提交会议讨论决定,避免议而不决,提高决策效率;三是落实重大决策法制审核把关制度,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作出前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查,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四是落实重大决策督办制度。凡经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由政府督查室督促落实、跟踪问效,落实不力的由效能监察室督促整改、追究责任,提高政府决策执行力。
    2、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重点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在规范性文件内容上,由强化部门行政管理措施为重点,向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转移,实现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2007年以来,我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集中在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就业、维护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利益、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证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稳定等民生领域,加强了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上,实现由部门主导起草工作,向法制机构统一确定立项计划,组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争议,并统一向政府常务会议汇报起草说明的转变,有效避免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部门利益倾向,维护了公共政策的客观公正;三是在规范性文件实施上,实现由"重督促执行,轻监督评估",向"督促执行与监督评估"并重的转交,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废止、修改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为推进依法行政构建良好的制度环境。
   3、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主要开展了四项工作。一是认真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在清理、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委托执法行为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2007年以来吊销执法证件106个。同时,加强对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二是重新修订、统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培训,以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文书为载体,全面提高接法定程序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在促进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同时,保障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权利;三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了行政执法案卷归集指导意见,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每年集中时间抽调人员,从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案卷目录中,随机抽取案卷进行集中评查,逐卷审阅打分,详细记载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书面反馈办案单位,指导其规范办案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四是认真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我市确定的2007年和2008年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工作之一。经过强力推进,市直负有规范任务的48个部门已全部制定了罚款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对现行2641项罚款项目中的1062项建立了罚款阶次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府法制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并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案卷评查中得到适用,促进了公正执法、合理行政。
    4、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键全规范性文件各案审查制度。依照省政府第110号令规定重新明确了备案审查范围、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成立译审备案法规科加大了备案审查力度,2007年至今审查县级政府和市直部门备案文件297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45件,准予备案241件,纠正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4件,维护了法制和政令的统一。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根据省政府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定制定了行政违法投诉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行政监察和政府法制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先后对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105起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督办查处,追究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143人(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补偿制度,市政府在法制办单设了行政赔偿、行政应诉预备金帐户,2007年和2008年分别安排预备金700万元和500万元,先后依法支付赔偿、补偿费用85万元,彰显了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宣传力度,建立信访、复议联席办公制度,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复议解决争议,有效畅通了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结合个案特点分别采取书面审理、实地勘查、听证、调解、和解等审理方式,在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审理效率的同时,力求案结事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功能;加大对履行生效复议决定的监督力度,对复议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违法行政行为,通过下发法制意见书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及时纠正,维护了行政复议权威。2007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30起,市政府本级受理159起,己审结121起,维持76起,撤销19起,变更1起,调结结案25起,法定期间办结率100%,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健全法制宣传机制,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环境。在健全法制宣传工作机制方面,着力搭建三个平台,丰富三个载体,突出三个重点。"三个平台",即政府法制网站、政府法制简报和新闻媒体;"三个载体",即集中宣传活动、特色宣传活动和主题宣传活动;"三个重点",即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知识为重点,以宣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重点,以宣传依法行政成果为重点。2007年以来,我们通过健全上述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我市法制工作信息分别在中国法制网站刊登200余篇,省政府法制网站和省《政府法制工作》刊发200余篇,市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7期,播发政府法制工作信息19条。同时,编发《平顶山政府法制》25期,刊发法制信息103条,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了省政府法制办的充分肯定。
    (三)创新四项管理方式,开拓依法行政新路
    1、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压缩办事时间,进入市审批中心的500项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由8846个工作日压缩到1922个工作日,45.6%的审批事项办事时效位居全省前列;二是推行"并联审批"。实施了建设项目联合办理制度,在立项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集中办理、并联审批,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创新审批方式。设立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投资代办处,实行了网上受理、办理审批事项,开展了上门服务、预约服务、陪办服务等服务形式,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实行阳光审批。公示行政许可依据、备件、程序、审批结果和监督途径,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告知、听证制度,加大了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力度,保障了行政审批合法、公正。
    2、创新行政运行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宣传力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编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基础上,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档案馆信息查询利用中心、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支撑;建立完善了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工作报告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权益保障和法律救济制度,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后,市政府按规定公开了岗位职责、工作依据,以及近5年来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公共政策、重大决策事项等,在政府网站上开通了互动栏目,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作出了表率。
     3、创新农村公共服务方式,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在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长热线、社区服务中心、"爱心超市"等为民服务载体功能的基础上,在广大农村全面实施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全市13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2753个行政村建立了为民服务代办点,在计划生育、非农建设、林木采伐、工商登记等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民政救济优抚和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交易服务,农民培训和劳务输出服务等领域,免费为群众代理服务,彰显了服务型政府新形象。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柔性"执法新途径。在进一步完善对下岗职工、农民工、低保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和没收财物制度,认真实施城市管理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诫不罚制度的基础上,在涉及面广、行为经常、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领域,创新管理方式,试行柔性执法。环境保护、烟草、食品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通过向执法对象宣传法律知识、沟通思想认识,与执法对象签订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承诺书,并通过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监督执行,将法律监督、社会监督与当事人自律结合起来。市建委在创建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整顿占道经营活动中,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容环境管理要求以倡议书的形式发放到沿街商户,并帮助商户解决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受到了沿街商户的理解、欢迎和支持,大部分商户自觉纠正违章占道行为,先后有30多家商户还主动向城管部门递交"承诺书",保证以后不再占道经营。这种以宣传、沟通为前提,以互动、理解为基础,融监督;服务为一体的执法模式,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有效缓解了执法人员与管理对象之间的对立情绪,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二、求真务实,推动创建活动向基层延伸
     在抓好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我们注重把创建活动向基层延伸,在全市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和领域树起依法行政"标杆"。
     (一)认真调研,合理确定示范单位
     为保证首批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质量,在确定创建单位前,市政府法制办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做了大量的摸底调查工作,理清了创建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制定了10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应达到的标准。并在各地、各部门推荐上报的基础上,会同市司法局进行认真评定,于去年9月初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确定了3个县(市)区政府、4个市直部门、10个县级政府所属部门和10个乡(镇)政府作为全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加强指导,强化督查
    为确保示范单位在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中走在前列,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跟踪督导。一是明确各示范单位的创建重点。要求作为示范单位的县、乡政府在创建活动中,要体现工作的全面性、整体性和实效性,形成整体推进、分步实施、逐步深入的工作格局。要求作为示范单位的政府部门在创建活动中要体现部门特色,结合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不同职能特点,形成重点突出、各具特色的工作格局。二是丰富创建活动载体。结合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求县(市)区政府开展"创建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各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窗口"活动,各执法部门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岗"活动,并结合评选、表彰依法行政先进工作者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标兵"活动,逐步形成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充满生机的创建氛围。三是建立创建工作联络员制度。每个示范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就创建工作的典型做法、特色经验、遇到的问题等及时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联系,提高信息交流推广的及时性,增强工作指导、推动的针对性。四是建立"双月"报告工作制度。每隔两个月示范单位要向市政府法制办书面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便于及时掌握全市工作进度。五是定期例会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召集各示范单位召开创建工作业务会,分析、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做到稳步推进、重点突破。
    (三)严格考核,适时挂牌表彰
    根据创建活动的进度情况,我们拟于今年8月份,在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考核验收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对已符合标准的示范单位大张旗鼓地予以挂牌表彰,扩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影响力,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一年来,在省政府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我们以创建活动为契机,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一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言必讲法,行必遵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已逐步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二是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2007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胜诉率达82%,其中市政府本级达84.7%,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创建活动中"挑大梁、担重任",以有为争有位,不仅助推了本地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其工作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也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更加重视和支持。2007年以来,市政府为法制办拨付专项经费30余万元,并增设了译审备案法规科;10个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全部升为正科,并不断为其充实人员,目前已平均达到5-7人;市直专设法制机构的部门由过去的27个增加到39个,专职人员达142人,有效地缓解了法制机构人员少与工作任务重的矛盾。四是依法行政工作的浓厚氛围已经形成,从而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打下了良好的舆论基础。成绩只能说明过去,与兄弟地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座谈会为契机,虚心学习各兄弟地市好的经验和作法,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努力把平顶山市的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更高层次、更高本平,为实现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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