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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座谈会发言材料(一):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8-7-8 10:36:09 作者: 来源:

 

抓住机遇 开拓创新
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具体指导下,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保障工作中心任务,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开拓创新,齐心协力,周密部署,在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方面进行了积极地努力和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省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一、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抓手,认真做好地方劳动保障立法工作
    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我厅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厅党组将法制工作特别是地方劳动保障立法工作摆在了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在每年的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法制工作被列为重点工作之一进行安排,对纳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立法计划的项目做出专门部署,要求举全系统之力,将立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调查研究,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沟通协调,按时高质量完成立法起草任务。
     (一)认真筛选立法项目,适时提出立法建议
    在筛选立法项目时,我们坚持工作急需、条件成熟、重点突出、统筹兼顾这样的原则,同时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对领导重视、群众关注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2006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件,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同时,河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法机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要有所作为。我们抓住这一时机,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制定《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的立法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采纳了我厅的立法建议,并下发通知,将该条例补充为年度立法计划。
    二是对国家制定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地方进行配套制度建设的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建议。2004年,国各院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全国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该行政法规对有些问题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出补充规定。为此,我们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制定《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后,在2006年将《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纳入了年度立法计划。
     三是对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急需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建议。我国经济社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步显现,并不同程度的反映到劳动保障工作中来。其中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大、执法环境不够宽松、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很好的贯彻实施就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为切实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在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没有制定出台的情况下,2002年我们就将《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作为立法项目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对因急需而提出的立法项目,我们特别注意在对具体立法项目进行初步分析论证时,重点把握劳动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行政管理发展的趋势,研究其必要性、可行性和急需性,以及该项工作的社会现实、现状和发展趋势,使立法建议更具有系统性、前瞻性、完整性和务实性,让立法机关切实感受到该立法项目条件成熟、社会急需、群众期待,便于立法机关及时采纳我们的建议。
     (二)认真落实立法计划,确保法案起草质量。
    立法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意愿,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统筹兼顾各方的具体利益。做好立法工作,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式,发挥立法工作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中的作用,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保证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我厅的立法项目纳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立法计划后,我们便将立法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是加强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基础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我厅是省直机关当中最早成立法制工作机构的厅局之一,并且在以后的机构改革中,法制机构不断得到加强,人员素质和法制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在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过程中,除按照劳动保障部和省政府的要求,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之外,在立法工作中,对每一个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规划的立法项目,我厅都成立以厅长为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厅长和分管业务工作的副厅长任副组长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保障经费,确保按时完成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同时,在法规规章草案起草过程中,每一次修改厅党组都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分析论证,确保法案起草质量。
    二是认真调查研究,做好基础工作。首先注重资料收集工作。收集资料是立法的基础工作,是立法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重要途径。我们在收集资料时,始终遵循准确真实、目的明确、全面系统的基本原则,注意掌握劳动保障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为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给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的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例如在《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过程中,了解到国家《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即将出台,我们及时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延期审议,在两法出台后,我们把两法的核心规定纳入到我省《条例》的各款中,并按照两法的立法精神和宗旨,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大大提高了《条例》的立法质量。其次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每一个具体的立法项目,我们都从实际出发,对它将要调整的客观条件进行严肃认真、深入广泛的调查,弄清法案的性质、调整什么,怎么调整,调整到什么程度。然后针对法案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采取普遍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统计调查和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调研。2007年,我们在起草《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调研中发现,部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存在一定的误解,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职工而不予认定的现象。对此问题,我们在起草条例时,决定对工伤认定适用该条进行限制,规定适用该条对职工不予认定工伤的,应当以法定职权部门和鉴定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为依据,此举有效的化解了行政争议,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实行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在立法工作实践中,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拓宽民主立法渠道,保证广大职工群众、用人单位积极有序的参与立法活动。我们在起草《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时,为使立法草案既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又能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我们除召开下级劳动保障部门、专家学者、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论证会之外,将条例草案在"河南省劳动保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农民工的意见。此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央和省内各大新闻媒休都做了报道。2007年7月26日的《中国劳动保障报》在头版发表了《不仅仅是为农民工讨说法》的评论员文章,对河南在全国率先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行地方立法给予了积极讲价。认为该《条例(草案)》极大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不但开了专门为农民工撑腰的法规的先河,也为其他的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正是由于我厅对劳动保障地方立法的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不懈的争取劳动保障部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对劳动保障立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省的劳动保障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这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较好的法制环境和制度基础,推动了促进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为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近年来,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加强行政执法的重点环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和强化执法责任,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状况不断改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一)认真对省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我厅在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认定和认真研究之后,向省政府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并组织全厅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系列文件和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面貌焕然一新。
     (二)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去年,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意见》(豫劳社法制[2007]10号),出台了《行政许可示范文本》等六个配套文件,编印了《行政执法手册》一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完善了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考评机制,降低了自由裁量权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影响,划清了不同岗位间的工作联系和界限,实现了制度、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有机结合,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法核和备案制度。
    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110号令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豫劳社办[2007]41号)。对规范性文件的法核和备案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法核备案的时限要求和责任追究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07年我厅共法核和备案规范性文件近30件,对5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法核修改意见,并均被采纳,保证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统一,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三、努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妥善处理行政争议
    当前,劳动保障行政争议案件数量增长很快,疑难复杂案件明显增多,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近年来,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开创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一)加强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理论研究,不断增强创新意识。
    在行政复议工作理论研究中,注重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我省的实际相结合,与行政复议工作的实践相结合,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勇于探索,深入实践,认真总结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不断探索行政复议工作的规律,推动我省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2007年12月4日,我厅联合省政府法制办举办了以劳动保障行政复议为专题的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研讨会。这种与政府法制机构联合召开会议,共同交流、研讨如何做好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的新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开创了新途径。此举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和劳动保障部的高度关注,专门发来贺信,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
     (二)简化案件受理程序,积极受理复议案件。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普遍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这一法定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制度、改进方法、依法审查、公正裁决,切实提高办案质量,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行政争议数量不断增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的的信任不断增强。
     (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办案程序。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增强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为目标,通过建立简化办案程序、加强实地调查、公开听证、引入专家咨询机制、运用调解和解结案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2007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9件,其中省厅直接办理30件。通过行政复议,纠正了不少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树立了行政复议权威,有力地推动了复议工作在实施执法监督、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应诉工作也是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司法监督,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是行政机关的责任和义务。2007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应诉行政案件169起。在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过程中,积极出庭,按时作出行政诉讼答辩状和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对错误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尊重法院判决,主动予以纠正;对合法合理的具体行政行为,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维护劳动保障部门的合法权益。
    四、不断创新形式,深入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07年是贯彻落实 "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在6月和8月,《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又相继颁布,给全省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作任务很重。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准确把握全社会对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客观需求,努力工作,克服困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新形式,狠抓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安排部署。
      "两法"颁布后,厅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对 "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加强组织领导,齐心协力,创新形式,扎实工作,确保 "两法"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省厅连续印发了豫劳社法制[2007]7号、8号、12号、13号、14号等五份文件,对"两法"的宣传贯彻和整个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请领导发表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署名文章和进行网上访谈,推动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
     2007年11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和厅党组书记、厅长孔令晨分别在《河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深刻阐述《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两法"。同时主管法制工作的王平均副厅长在"政府在线"、"大河网"和网友面对面交流,回答网友的提问,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宣传“两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规定,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促进宣传贯彻活动广泛开展。
    2007年10月12日,全省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部门联动,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共同举办了"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暨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大型咨询服务活动",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直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启动仪式。各市、县的四大班子领导也出席了当地的活动。这次活动,不但深入宣传了"两法"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深入宣传了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了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与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还针对广大劳动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了送岗位、送培训、接受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内容丰富的活动。组织了现场招聘会,在省主会场,有30多家企业送1238个岗位招聘农民工。6个农民工培训学校,组织农民工培训报名。省厅监察处、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劳动争议仲裁处现场接受农民工投诉举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免费发放两法宣传资料。据统计,这次活动共散发宣传材料数十种,40万余份,宣传展板数百块,宣传横幅条幅标语近千条。现场接受劳动保障及其它权益保护政策咨询近20万人次;登记投诉、举报案件500余件;接受劳动劳动争议仲裁信访近300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中央及省内近30家媒体都参与了活动,分别从不同方面作了宣传报道。
     (四)先后两次召开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座谈会,把“两法"宣传贯彻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两法颁布后,我厅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由省直有关单位、部分省辖市劳动保障局、用人单位、专家学者和劳动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实施“两法"的意见和建议。厅党组书记、厅长孔令晨两次座谈会都亲自出席,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与会代表也都积极发言,为 “两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献计献策。座谈会的有关情况,《河南日报》都进行了专版报道,对"两法"在我省的全面正确贯彻实施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五)认真组织举办 “两法"知识电视大赛,使 “两法"宣传活动深入人心。
    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厅认真组织实施了"两法"知识电视大赛河南赛区的预决赛,将我省分为豫北、豫南、豫东三个赛区进行预赛,我厅在河南电视台组织决赛。"两法"知识电视大赛收到了良好效果,我省代表队也在全国 "两法"知识电视大赛中获得了优秀奖。"两法"知识电视大赛的成功举办,使"两法"的宣传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推动了"两法"在全省的的深入贯彻实施。
    五、加强行政执法,不断开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努力开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狠抓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以制度创新推进监察执法工作开展。
    一是狠抓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落实。截至2007年底,全省预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达 8.02亿,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871.07万元,退还2.95亿元,结余4.98亿元。
    二是狠抓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落实。全省18个省辖市全部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共对9762户企业进行了企业诚信等级评定,评选出了一批守法诚信企业,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三是狠抓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制度的落实。全省共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3.01万户,涉及劳动者233.86万人,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处理和纠正。
    四是狠抓了农民工维权公告牌制度的落实。由建筑行业、餐饮娱乐领域进一步向乡村"四小企业"延伸。
    五是狠抓了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全省共向社会公布了23起重大违法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些工作制度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监察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进一步提高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和动态监管效率,促进了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得到加强。
    按照厅党组提出的关于加强劳动保障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我厅狠抓了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等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是确定了首批基层基础建设试点单位。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省厅确定了安阳、鹤壁、济源3个省辖市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等6个县(区)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试点单位,并对如何促进试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建立了试点单位联络员制度。为加强对试点单位的督促指导,省厅确定了监察处、监察总队5名处级干部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试点单位联络员,并对每位联络员的工作职责作了具休规定,明确工作任务。
   四是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试点单位按照要求,从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体系入手,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经验。如漯河市源汇区在街道、乡镇成立8个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配备128名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并实行红、黄、蓝网格化动态管理模式,设立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网格,形成了较为严密的三级劳动用工监控体系。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依托劳动保障监察 "网格化"管理模式,积极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在区、街道(乡镇)成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服务中心,在社区(村)成立"网格化"服务站,并设立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站点。以区、街道、社区为网格单位,按照网格内人口比例,专门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监察员、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形成了一支195人组成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调查队伍。商丘民权县对18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实行县劳动保障局垂直管理,并加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初步建立了县、乡、村、企业四级监管网络。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不断推进,为我们强化劳动监察,严格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的颁布实施,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的的工作任务很重。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围绕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努力工作,为推动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体系的法制化建设,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促进中部倔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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