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验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也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省工商局在全系统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以来,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内部考评工作的开展,从夯实基础—明确职责—完善机制—责任追究等四项措施入手努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措施一:提高认识,夯实思想基础
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董光峰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组织领导、确定方案、对重大疑难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学习活动的通知》,明确指出要以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文件主要内容为核心,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扩大覆盖面和普及面,在全省工商系统努力营造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良好氛围。同时我局还专门举行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行政执法责任制讲座,邀请了省政府法制办许和副主任到会并就全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情况做了介绍。郑州、开封、平顶山等市工商局还采取召开专题会议、聘请专家授课、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国务院、省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配套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通过开展学习培训既提高了全系统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也理清了工作思路,为安排部署内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措施二:依法界定职责,切实分解责任
梳理执法依据和分解执法职责应当着力于构建以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为核心内容的执法责任制体系。这既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内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机制的基础性工程。在具体做法上:一是指定专人、保证时间、提供经费,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各项保障;二是采取“双向互找”的方法进行全面清理,即采取了依据现行工商法律法规查找各项行政行为和根据各业务处室开展的行政行为查找法律法规依据相结合的方法。这样做既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清理,又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各项行政行为进行了科学分类,避免了清理工作的疏漏、交叉和重复;三是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请示,以保证梳理的格式和省政府的要求相统一,使我局的梳理工作与全省的清理工作保持一致性。通过以上做法,我局已完成了梳理执法依据工作,最后梳理结果已经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下一步我们还将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定期执法依据梳理结果进行补充和完善。
在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我局还以权力点为单位,按照“处室—人事—法制”三步走的方法,先由各个处室以“三定方案”为基础,根据法律规范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业务分工确定本处室的权力点,根据权力点设置岗位,根据岗位定人定责;然后上报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审核;最后由法制部门依法审查这些岗位是否增设了违法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违法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的内容。“三步走”的方法,既尊重了各个业务条线的传统工作,保持了现有的工作格局,也同时发挥了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具有工作的持续性。各省辖市工商局也基本完成了职权分解工作。洛阳、平顶山工商局、郑州二七工商分局、驻马店西平县局还在此基础上作了深入探索,例如制订执法作业书、工商所工作规范、量化考评、整合执法力量等。
措施三:健全考评机制,加大考评力度
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我局通过不断加大执法考评力度,落实执法考评机制,从而达到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
(一)明确评议考核主体。省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下一级工商部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各省辖市工商局也相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每月定期向省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评议考核内容。我局在今年年初即将本年度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标准下发了全系统,在标准中将执法责任制内容从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行为等六个方面细化为每一小项,并对每一小项的达标标准、分值及评分办法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还明确要求各省辖市局依据该标准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年底将依据此考核标准对全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各省辖市工商局年度评议考核的过程和结果也及时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
(三)明确评议考核机制。具体的评议考核机制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省局、省辖市局两级工商机关要建立对下级工商机关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二是省、市、县三级工商机关要建立对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制度,工商所也单独建立对所属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制度。
(四)明确评议考核的方法。在考评工作中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正对待、客观评价下一级工商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具体方法上做到“三结合”:自查自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相结合,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这样既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起来,也避免了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重复评议考核。
措施四:狠抓追错制度,落实责任追究
违法责任实施追究是落实和体现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评议结果的重要制度。在这方面我局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并紧密结合系统实际制订出台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对执法责任追究的范围、执法责任的划分、责任追究的方式以及责任追究的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我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以分级追究、属地管理、分口管理为原则,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机关及下一级工商部门的执法责任的追究,责任追究原则上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先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处理。在明确每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办理机构、岗位、程序、标准的同时,依据《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规定,对审批责任人、审核责任人、承办责任人根据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对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变更、撤销或者确认为违法的比例较高的,以及外部评议中群众满意程度较低或者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可以责令行政执法机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2007年我局共组织了2次全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评,年底还组织了对18个省辖市工商局的90起行政执法案卷和9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查。今年我局已下发文件明确建立全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月报告制度,通过此项制度的建立全面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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