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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股权结构公司驶入股改快车道

中国公司法律网 2008-8-15   来源:   编辑:
 

第10批17家股改公司中含B股公司4家,上市公司派现作为对价方式首次亮相

全面股改后第10批17家股改公司今日亮相,其中国有控股企业占13家,含B股公司4家,国企比例与A+B公司比例均创新高。股改公司中首次出现了以上市公司派现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来源、送股加缩股的两种创新对价方案。

沪市第10批股改公司分别为冠城大通、太极集团、青松建化、涪陵电力、千金药业、第一铅笔、浦东金桥、耀皮玻璃和三普药业。深市第10批股改公司分别为华侨城、内蒙宏峰、漳泽电力、粤高速、阳光股份、常山股份、湖北迈亚以及西藏矿业。此外,第7批股改公司中的美都控股今日也披露了股改方案。

本批股改公司中,除尚未披露股改方案的5家公司外,12家公司的平均对价水平为每10股送2.84股,其中沪市公司平均对价水平为10送2.78,深市公司平均对价水平为10送2.89。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本次股改公司中所占比例高达76.5%,这也是股改启动后各批次中的最高值,由此可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速度正稳步提高。此外,第一铅笔、浦东金桥、耀皮玻璃和粤高速四家含B股公司集中亮相,也体现了特殊股权结构公司的股改进程已经步入快速通道。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股改公司中,千金药业推出了以上市公司派现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来源的新形式。方案称,千金药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0元,非流通股股东全部放弃本次分红,将税后分红现金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东每10股加送1.2股。以往以现金支付对价的股改方案中,现金均来自非流通股东。

另一家股改方案有所创新的是阳光股份,该公司采用了送股+缩股的对价形式。公司在10送1.8的基础上,非流通股股东以送股完成后所持股份为基数按照10:8的比例进行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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