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是指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的程序制度。我国《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也就是说,享有破产申请权的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其他任何人无权申请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