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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粮液是侵权还是合法?

中国公司法律网 2011-3-18   来源:   编辑:
 
 导读:白酒界的代表五粮液酒,远近闻名。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同为名酒的五粮液也一直十分忌讳有人“取名像它”。为了维护自己品牌的名气,凡是谁取了与其名称类似的酒名,谁像就告谁。日前,四川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将白酒“七粮液”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等一并告上法庭,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权。据悉,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自称被“傍”索赔50万

  七粮液由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目前这个工厂位于北京市平谷区乐政务乡东杏园村西。厂址占地面积170亩,预计年生产150吨,项目投资500万元人民币。最初原工厂为河南郑州七粮液老酒坊,2009年正式迁到北京。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诉称,其发现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寅午宝公司”)大量生产、销售多款以“七粮液”为酒名的白酒,股东高某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中原七粮液”商标被驳回后,仍投资设立寅午宝公司,并在生产的白酒产品上使用“中原七粮液”商标。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被告寅午宝公司将“七粮液”作为商品名称且将“中原七粮液”作为商标在同种类商品上突出使用,是一种典型的“傍名牌”行为,意在让人联想到“五粮液”知名度以助推销售,误导了消费者,侵害了“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给其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方公开刊登声明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合法模仿 尺度难定

  据悉,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有专业人士称,五粮液在法律上打赢这场官司应该不难。“凭借五粮液家喻户晓的名声和在白酒界显而易见的影响力,已经占了先机,而且相信有关方面出于支持保护民族品牌的考虑也会推动一个有利于五粮液的结果。”一位四川白酒业内人士推测。

  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与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商标诉讼案件在全国发生,“五粮液”状告“七粮液”,只是当下中国激烈的市场竞争的一个缩影。其实,涉嫌搭名酒顺风车的白酒品种还有很多。在高利润的诱惑下,七粮液的出现并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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