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公司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公司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公司法规 公司设立 公司运作 文书 公司律师 在线咨询 公司贴吧  
  公司新闻 - 资本运作 - 风险防范 - 合同管理 - 财税外汇 - 知识产权 - 诉讼仲裁- 劳动人事- 公司法  
    北京特邀公司诉讼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公司诉讼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公司反收购法律制度研究(
· 律师公函
· 企业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 企业法人的变更手续
· 企业财务风险有哪些
· 起诉要求解散公司和清算公
· 中小企业上市流程
· 选择企业形式 需作综合考
 
  当前位置:主页 > 公司治理 > 浏览

公司法人治理的基本系统模型

中国公司法律网 2011-2-13   来源:   编辑:
 
从内容上看,公司治理的手段为三个方面:内部监控机制、外部监控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内部监控机制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制度设置(如我国公司法确定的“三会四权”制衡机制)来约束和管理企业经营者的行为;激励约束机制是指通过业绩评价和目标约束等在金钱和非金钱方面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外部监控机制是指通过企业外部的市场及管理机制(如资本市场、经理市场、政府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管理行为进行约束。

  用企业理论的观点来分析,可以发现,公司治理的内部监控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要解决的是监督者(委托人)与被监督者(代理人)目标歧义的难题。但企业的委托代理契约,并不能保证代理人(经理人员)经营行为的长期化和把企业目标视为自己的目标。人们发现,设立企业制度只能在与经营者的合约上明确涉及的方面对经营者有约束作用。但由于合约主体(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委托人总存在一些合约无法约束的“剩余行为”,这个“剩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委托人不清楚的,从企业制度的组织结构上设置控制机制总会存在盲区的。

  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办法就是把“剩余行为”的随机控制权交给与行为人关系最近的监督者,如董事会监督总经理,总经理监督职能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强化这种随机监督的办法就是直接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行为负责。当然,代理人也会产生新的“剩余行为”。

  解决这个问题的另一办法是依靠市场合约,把企业制度难以顾及的行为人的“剩余行为”与行为后果,置于严酷的市场竞争过程中,进而把行为控制权交给当事人,把本来由企业承担的监督成本转化为当事人的违约成本。这就是外部监控机制,它研究在外部竞争层面上,行为契约化在约束企业管理行为方面的制度功效。例如经理市场、资本市场的情形,因为市场竞争机制所包含的隐性契约,具有企业内部制度所达不到的功效。

  同时公司管理系统的自我调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作将能强化上述三个方面治理机制的作用。

  公司法人治理的基本系统模型

 
上一条: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不等同于结构有效
下一条: ·现代公司法人治理模式的三种类型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