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尘肺工人晏庆海诉佛山粤华公司一案,法院一审判决晏获赔28万余元。昨日了解到双方均提起上诉,粤华公司在上诉状中称晏庆海“变本加厉”、“贪得无厌”、“卑鄙”,引起晏的不满,据相关专家讲,“贪得无厌 ”、“ 不择手段”、“卑鄙”这些字眼绝不该出现在正规法律文书中,已经涉嫌诽谤。如果公司公开散布或传播,晏庆海可以保留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的权利。
案情进展 判赔28万原被告均上诉
近日南海区法院判决,粤华公司向晏庆海支付伤残补助金4万余元,伤残津贴19万余元,工伤医疗补助金2万余元。另案判决,粤华公司还应支付晏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3万余元,但驳回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请求,合计28万余元。
晏庆海对前者无异议,但对后者判决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他请求法院判决,粤华公司支付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0多万元。一审判决后,粤华公司也提出上诉,请求法院驳回晏的诉讼请求。
粤华公司 原审惧怕媒体错误判决
粤华公司在上诉状中称,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同时认为“原审因惧怕新闻媒体及讨好被上诉人(晏庆海)而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错误判决”。今年4月,此案在劳动仲裁期间本报率先报道“开胸验肺”张海超,北京益仁平中心、中国职业病防治公益网等声援。
上诉状称“被上诉人变本加厉以恶毒攻击,贪得无厌、不择手段掠夺上诉人,以达到不劳而获的卑鄙目的”。而在此前,记者采访粤华公司代理律师时,其称“晏庆海不依不饶,想把厂子搞垮”。
晏庆海 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这份被晏庆海称为“满纸荒唐言”的上诉状,不但否定晏的工伤与粤华公司的关系,对晏进行人身攻击,还对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横加指责。昨天记者几经辗转联系主审法官,但被告知暂不接受采访。
“历经仲裁、法院认定的事实,公司还胡搅蛮缠,根本不讲道理。”晏庆海对二审充满信心,称“大决战的时候到了”。至于被称为“变本加厉”、“贪得无厌”、“卑鄙”,他表示非常愤慨,“我依法索赔正常维权,怎么就卑鄙了?我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律师说法公司涉嫌诽谤 中国职业病防治维权网专职律师认为,“贪得无厌 ”、“ 不择手段”、“卑鄙”这些字眼绝不该出现在正规法律文书中,已经涉嫌诽谤。如果公司公开散布或传播,晏庆海可以保留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