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需注意的是: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