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针对草根经济体和草根金融的重视,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国开行前副行长、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小’和‘微’的强调,在温总理今年的政府报告中具有明显的突出。他谈及小企业和农村改革两处内容时,用了5个‘小’;而过去都是说‘中小’。这说明政府高层对微小经济体的高度重视。”
2009年9月,有领导同志在政协经济大连组会上说:“克崮说的草根、微贷很形象。如果要在中国发展草根金融,就需要产生一大批‘尤努斯’式的金融家。”刘克崮对草根金融的持续研究和呼吁,已引起从管理层到业内的重视。为推进草根金融体系的建立,今年的两会,作为政协委员的他,仍然呼吁这个问题。所以,记者对他的采访,也以草根金融为主线。
银行信贷取向与草根经济体的天然弱项
《当代金融家》:您提出了草根金融的理念,怎样评价我国当前草根金融的状态?
刘克崮:过去四五年来,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很重视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整体而言,已有很大的进步。但具体细分,中型企业的金融服务获得明显的改进,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农户等更为弱势经济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相对缓慢。
草根经济体融资难的症结,不在于市场资金约束和政府政策障碍,更不在于草根经济体管理水平低下,缺乏抵质押物,而在于现行以立足城市的国有大银行为主体、以服务国有大中型企业或有政府背景的企业为主要目标、基于正规财务报表和充分抵质押物运作的金融体系,难以适应草根经济体特点和基层金融发展要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基层金融机构严重不足,缺乏数量众多的立足区县、街镇,定位草根的小型、微型金融机构;二是金融产品体系过于强调财务报表与抵质押,而这正是草根经济体的天然弱项;三是监管权力过于集中,运作不够灵活。此外,长期以来,我国缺少适用于小、微型经济体的分类和统计办法,妨碍了人们的认识,延迟了问题的解决。
就推动草根金融服务角度,大方向普遍认为具体应当从以下角度着手:第一是推机构,第二是相应的产品,第三是监管,第四是公共服务。现在机构进展比较快,应该说是有三个层次上在推进草根金融的机构,一个是大中金融机构,他们按照银监会的要求成立专营机构,在做中小企业,或者叫小微企业。在银监会的倡导下,全国发展很快,几乎所有的大银行,所有的股份制银行,还有48家城市银行,都按照银监会的要求,成立了做小业务的专营机构。以工行为例,工行成立了近千家,中小企业融资额达到2.4万亿元。其他银行也有非常迅速的发展,各银行年报上都有相应的数字。二是一些中型金融机构,例如农信社、农商行和一部分城商行,本身的大部分业务就是针对小微企业的。第三个层次主要是新建的小微机构,一块是银监会在主推的,就是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合作社等。据统计,2009年末银监会已经批准开业的新型3类机构合计172家,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合作社16家。
我比较关注村镇银行,他们是将来的小金融机构,是草根金融机构新生的主力之一。据统计,2008年末是94家,2009年末148家,新增了54家,增长率大概接近60%,这个幅度是很高的。更应重视的是,银监会在2009年秋天开了一个会,制订了一个计划,计划到2009、2010、2013年要把现在的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170家建到1300家,两年要增加1000多家。
优惠政策应向弱势经济体倾斜
《当代金融家》:您认为引导和发展草根经济及草根金融,最应关注哪些问题?
刘克崮:我提出草根金融的理念,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政策目标集中度和针对性。经济体最弱的集合在哪里,我们的措施就应该放在哪里。在这种考虑下,我提出了草根金融的问题。
优惠政策应注意向弱势群体倾斜,因此需要相对详尽的数据分类,从而清晰明确弱势群体的范畴以及扶持力度。以往,社会上的通用数据,是把我国的企业分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则中小型企业占比99.6%左右。不过,应引起注意的是,中小企业如果继续细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话,那么,大中型企业占比约为1%;小型企业占比为40%多;微型企业占比为50%多。因此,对我国经济体的充分细分是制定具有较强落实性的政策,从而引导和促进草根金融发展的前提。除此之外,还应关注个体和农户经济体的金融需求。
据我所知,目前工信部和统计局正在做这项工作。我建议除了从规模角度实现经济体清晰化分析之外,还应注意推动金融服务机构业务统计的清晰化。例如:银行的贷款结构,除体现整体规模外,还应分类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贷款规模,个人贷款和农户贷款规模;从税收角度,也应具有相应细分的税收来源统计数据。
微小企业信贷的风险可控
《当代金融家》:社会普遍认为,中小企业,尤其微小企业贷款风险高、难操作是其融资难的重要原因,您怎样看这个问题?
刘克崮:实践证明,微小企业贷款在管理得当的前提下,风险可控。目前,全世界的微贷模式大体分为四类,在我国都受到成功的检验,足以论证微小企业贷款的可行性。
第一类是亚洲模式,也就是“尤努斯”模式,基本上是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在此基础上创新的是印尼人民银行的小商户无担保、微企业联保模式。这种新型的贷款也被叫做普惠制金融,它的特点是依据这些弱势经济体的特点,通过对其诚信度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判断,进行放贷。“尤努斯”模式在亚非拉乃至欧洲都有过推广。中国扶贫基金会在我国已有超过5年的实践,效果良好。
第二类是欧洲模式,我们国开行是第一批,典型代表是台州商业银行和包头商业银行。欧洲模式的关键是个人贷款现场调查、现场评估,这一模式的效果,社会各界也均有耳闻,不再赘述。
第三类是美国模式,打分卡制。他们设计了一套规则,标准的报表,软件自动审批。100份贷款申请,自动审批能够达到95个;其余5个需要专人审核,又会审批3个,贷款申请否决率为百分之一二。
第四个模式就是众所周知的民间借贷。事实上,规范的民间借贷风险也是很小的。在这里需要明确一个概念,民间借贷不是乱集资,民间借贷的重要特点是熟人圈的面子信用。因此,超出熟人圈的民间融资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更倾向于乱集资。
对6000家政府融资平台的建议
《当代金融家》:您如何看待当前政府融资平台担保能力以及潜在风险问题?
刘克崮:我国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主要有几个大的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就出现了政府融资平台,例如上海实业;90年代中期,以服务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为主要内容的国开行成立之后,与地方有一些大范围的合作,也促进了政府融资平台的进一步发展;1998年前后,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政府融资平台有了较大扩张。我从财政部调到国开行,对当时地方财政状况还有一定的了解。当时,全国将近1/3的市县有拖欠工资现象,但主要是累计欠,也就是一年拖欠一到两个月,大体还算顺利。当时的政府融资平台运行整体还算稳定,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即:政府融资平台是不是全部都要求财政担保,地方财政的偿债能力和潜力等问题难以摸清楚。
从2008年末到2009年,我国为应对金融危机,防止经济过度下滑,进行了4万亿元的政府投资,主要以发债方式解决。据统计,截至2009年末,我国政府总负债约5万多亿元,是2008年末的4倍,政府融资平台约6000家。如此快速的发展,也令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问题非常突出。对于政府融资平台,我觉得主要要从四方面进行控制:
第一是规范。从平台的性质、目标、任务、运作方法、基本制度、基础条件、数据、IT系统、人员、内部运行机制等全方位多层次进行规范,建立健全规范运行制度。通过规范标准和要求,对当前的融资平台实现去粗取精,确定保留、合并、停掉部分平台。
第二是整顿。在规范的基础上,促进存留政府融资平台的完善和提高。但是整顿的基本要求,要从总体上保证在建项目稳定,除个别很不合适的内容外。
第三是充实,主要是资本金和实力。对于存留的政府融资平台,需要提供更多的资本金,需要成为一个独立法人,而不是一个虚的,都靠财政解决。没有实力就去掉,实力弱的跟强的并,如果要确定他留就给他充实的资本金,划拨一些资产等。
第四是提高,要提高他的管理水平,提高他的人员素质,因为很多人过去没有做过这种事,特别是固定资产的项目管理、投资管理、负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