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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法律网 2008-9-27 来源: 编辑: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部署全省法院2008年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中,要求加大巡回审判和案件调解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开封县人民法院以推行审判公开最大化为契机,最大限度地推进审判公开,巡回审判,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普法宣传教育。9月25日上午,开封县法院副院长薛冰亲自担任巡回法庭审判长,进村开庭审理并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取得了明显效果,赢得了群众称赞。
2008年8月18日,原告兴隆乡白石岗村王录、王秀英到法院起诉称:其五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二位老人现已丧失劳动能力,其田地分给了三个儿子耕种,现其子王振海又将二位老人的三间住房拆除改建,致二人现无房居住。副院长薛冰听取民二庭庭长叶素琴汇报后,认为原告王录因病长期卧床行动不便,此案若不及时解决将影响到老人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经与基层工作网络成员、该村支书王金平联系,村支书表示该村亦有其他个别家庭不主动赡养老人现象,薛冰副院长遂决定巡回法庭进村办案,力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开庭当天,村干部和热心群众积极帮助布置开庭现场,数百名群众闻讯赶来旁听。薛冰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此案,通过庭审调查,合议庭认为双方长期存在矛盾,若简单判决,并不能实际解决老人的生活问题。于是,薛冰副院长对五被告进行了法制教育,耐心细致地作他们的思想工作,并邀请基层工作网络成员、该村支书王金平参与调解,同时村中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也对五被告进行了批评劝解,使几个子女认识到了错误,最终解开了双方的矛盾,五被告当庭表示愿意给付老人赡养费及粮食,被告王振海同意为父母提供住房,并当场将父母接到自己家中赡养。看到多年的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旁听群众高兴地说:法庭进村不但解决了俩老人的生活问题,还教育了全村的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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