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公司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公司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公司法规 公司设立 公司运作 文书 公司律师 在线咨询 公司贴吧  
  公司新闻 - 资本运作 - 风险防范 - 合同管理 - 财税外汇 - 知识产权 - 诉讼仲裁- 劳动人事- 公司法  
    北京特邀公司诉讼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公司诉讼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公司反收购法律制度研究(
· 律师公函
· 企业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 企业法人的变更手续
· 企业财务风险有哪些
· 起诉要求解散公司和清算公
· 中小企业上市流程
· 选择企业形式 需作综合考
 
  当前位置:主页 > 每周热点 > 浏览

三男子ATM机上存入12万假钞 取出8万多真钱

中国公司法律网 2008-9-10   来源:   编辑:
 
    此案案发2004年7月,今年2月经知情人举报,三男子落入法网。前天,市一中院公审此案。

  他们是用什么方法把一大摞假钞换成真钞的?

  三人采用偷梁换柱的方法,竟用12万余元假钞在ATM机上换取8.62万真币。前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喻胜、苏泊羽、邱果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诈骗罪一案在市一中院公开开庭。

  A邀人制假身份证

  办数百张银行卡

  被告人喻胜、苏泊羽来自四川省邻水坛同镇,邱果是重庆市九龙坡区人。

  检察院指控,因为均有前科,三人未找到工作,便在重庆石桥铺一带以制作假证为生,租住在同一屋内。他们办的假证,以其逼真而“闻名”。2004年6月22日,两个“四川大款”(另案处理)找到邱果,在沙坪坝小龙坎一茶楼内,提出要办假身份证,“每张假证200块,你们再凭假身份证帮办500张银行卡。我们给10万元。”随后,他们预支了近2万元。

  面对这样一笔大“业务”,邱果马上答应下来,并立即找来喻胜和苏泊羽一起合伙。此后19天时间里,三人在网吧等场所找来众多社会闲散人员,以一人20元的酬劳,拍摄登记照,并制作了50余张假身份证。随后,邱果等人让这些闲散人员持有自己照片的“身份证”,前往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了近五百张银行借记卡。

  B交了货没拿到钱

  作案方法得真传

  2004年7月15日,邱果三人交“货”。此时,“四川大款”却告诉他们,本来准备到银行存假钱取真钱,由于取款机有问题,没有骗到钱,所以拿不出钱来。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四川大款”提出,让邱果三人到成都与他们一起作案。

  邱果等人考虑再三,决定拒绝。双方一直争执到了晚上。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四川大款”把“存假币取真币”的作案方法告诉他们,并给了他们三十多万元的假币、一顶假发和200多张银行借记卡。

  “你这假钞只印了一半,诓我不懂?”看到假币印制粗糙,邱果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四川大款”并没有理会他的愤怒,他们解释,ATM机是靠钱币上的条码来识别真假,他们给的这三十万假币都通过高科技制作了“真条码”。“虽然这些钱的条码都一样,但足以以假乱真,都可以顺利把钱存进机器。”

  他们还提醒邱果等人,换钱时一定要化装戴假发,“不然被取款机上的摄像头拍到就死定了!”

  C试存假钞获成功

  三人轮流存假币

  学得“技艺”的当晚,正好是邱果一个朋友的生日,三人在朋友家里耍到凌晨2时许,身无分文的他们考虑再三,决定去试试运气,看“四川大款”讲的是不是真话。

  他们商定,先由苏泊羽去存钱,如果没事,再叫邱果拿钱来,喻胜则负责望风。凌晨3时许,苏泊羽戴上假发来到南坪一个银行的ATM机前,低着头,缩手缩脚地将一张银行卡放入,并将3000元假币放入钱槽。

  成功了!

  欣喜若狂的三人开始疯狂地在该台ATM机上存假钞。由于每张借记卡有一定的存取限额,他们便轮流休息,先后使用数十张借记卡存款。

  当天凌晨,三人疯狂作案,直到ATM机再无法存入假钞为止。

  D存入假钞12万元

  取出真钞8万多

  他们在一台ATM机上存入12万余元假币,分别在南坪和石桥铺等地的四个ATM机上取出8.62万的真钞。

  得手后,他们回到红岩村的租赁房内,一人分得赃款2.5万元,其他作为三人出逃的路费。他们马上离开重庆,到四川邻水躲避。为销毁证据,他们在邻水将剩余的二十多万元假币和二百多张银行卡烧毁。

  案发第二天,银行报案。由于三人作案时刻意伪装,取款录像模糊,此案一直未得以侦破。

  今年2月,司法机关接到知情人员举报,才将此案侦破。此时,喻胜和苏泊羽因他案被关进监狱,邱果也因为涉嫌犯罪正在取保候审中。三人归案后,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记者罗玺通讯员刘传丽

  记者手记

  这起假钞换真钞的大案暂告一段落,但这种案件并不是第一次出现,记者就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采访。

  3名嫌疑人存入的12万元假币究竟流向何处?检察机关透露,案发之后,相关银行已将嫌疑人存入的假钞全部销毁。

  近500张真银行卡,为什么用假身份证就能办下来?检察机关透露,由于邱果等人制作的假证逼真,又是照片上的本人办理,因此成功的机会颇高。

  至此,记者还发现了三个疑问:为什么用50张假身份证,就能轻松地在同一家银行办到近500张借记卡?嫌疑人是通过什么方式得到这个条码的?案中两个“四川大款”(在逃)称,他们均靠“以假换真”来为生。那么,他们采用这种方式作案有多长时间,有多少家银行受损?

  法律之争

  诈骗罪还是金融凭证诈骗罪

  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三人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诈骗罪。检察官称,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存假币、取真币的方法,诈骗银行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人是否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检察官称,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记卡应该属于信用卡,不属于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其次,本案嫌疑人使用的是经过正常申请办理的真卡,而不是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因此,本案不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
 
上一条: ·薪酬设计的原则和方式
下一条: ·高检院出台实施办法 重点查办领导贪贿渎职案件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