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程序:
公司应履行的程序: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时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登记程序:先办理公司清算组备案→再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二、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成立清算组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公司备案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对于公司注销,其清算报告中应当表明“已经清算完毕”,不得出现诸如“如有遗留债权、债务,由某某某承担”的内容。
4、股东会对清算报告的确认时间:这个时间要在最后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后;
5、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间: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
我单位 ,注册号为: ,因(合并,分立,减资,清算,执照、印章遗失)的需要,已于 年 月 日在 报纸上作了上述公告。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报纸报样和公告内容与报纸原件一致,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
清算公告(参考文本)
************公司因(①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②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③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④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⑤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原因解散,依法应当清算。清算组已于 年 月 日成立,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清算组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