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万不要选了假律师
我国对于律师的管理是十分严格和规范的,因而执业律师一般在提供法律服务时都是比较审慎和自律的,但如果不是真正的律师,即百姓所说的“黑律师”则难以受到有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因此,建议企业在选择律师时,首先要对拟聘用者的身份进行审查。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而且每年还须进行年检注册。因而,未取得律师资格、或取得资格未取得执业证书,或取得执业证书当年未注册者,均不能以律师身份执业。根据司法部的规定,执业律师的名片上必须加印律师执业证号码,因此,从名片上,您即可对其身份做一次审核。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法律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是有明显区别的,法律事务所是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其从业人员无需通过全国统一的律师资格或司法考试,其持有的证件是法律工作者证,因而也不能以律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法律服务。
二、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活动的特点选择对自身最合适的律师。
主要应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不要片面追求聘请所谓名律师事务所、名律师,这是因为知名律师事务所和知名律师,往往是在某一业务领域里业务精深、业绩卓著,但他并不一定适合于您的企业。同时,知名律师事务所和知名律师在服务收费上,可能也要比其他普通律师高一些,这也是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需要考虑的。此外,知名律师往往工作十分繁忙,同时代理诸多案件或兼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因此不一定能够在您的企业中,投入足够的精力。另一方面,企业不要片面以收费高低来决定聘用律师的人选,甚至同时约请多家律师事务所洽谈,令其互相杀价。一家服务上乘的律师事务所,其在办公条件、人员培训、企业服务内容等方面,投入的精力和物力往往要比一般律师事务所大得多,即成本要高一些,如果您支付的费用,不足以抵偿相应的成本,相信业务状况和运营状况良好的律师所是难以为您提供服务的,那么您聘请的律师的服务质量也是可以想象的。
三、加强与聘用律师和律师所的沟通
一些企业在聘请律师时,在工作方式和时间上,往往按照自身企业的习惯,而忽视了律师工作方式和时间灵活多变的特性,要求律师必须每月、甚至每周到企业工作几天,这实际上只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一些企业在讨论内部经营、管理的问题时,缺乏与律师的沟通,只要求律师审查结果,或对结果提供法律意见,却未将来龙去脉告知律师,使律师对企业 的业务情况不甚了解,因此提供的法律服务也很难准确、到位。事实上,只要双方加强互相的沟通和联系,很多律师所和企业在合作一段时间后,都会成为彼此的良师益友和合作伙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