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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法律网 2013-10-10 来源: 编辑: |
在工程建设阶段,都可能发生索赔。但发生索赔最集中、处理难度最复杂的情况发生在施工阶段,因此,我们通常说的工程建设索赔主要是指工程施工的索赔。计算施工索赔的方法主要有: 1、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是施工索赔计算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计算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建设单位在某项索赔事项中实际增加的实际开支为依据。向施工单位要求费用补偿,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因施工单位原因修改进度计划导致建设单位增加投入、施工单位不履行的保险费用和建设单位合理中止合同或施工单位不正当放弃工程等方面的索赔。 2、按合同约定计算法 当合同中明确了索赔的计算方法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索赔值。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工期延误索赔。施工单位的误期损害赔偿费,通常是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一般约定每延误一天需要赔偿一定的金额,但是累计赔偿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计算公式如下:误期赔偿额= 误期日历天数×合同总额×每天的赔偿比例。 3、协商法 如果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但是经返修或加固后,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时,建设单位可以折价接收工程,折价的额度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 、分析计算法 如果工程量增加很多,导致施工单位收入大幅增加时,应分析计算施工单位增加的利润与投入成本之间的关系,经与施工单位充分协商后适当核减超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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