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区境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由市工务局和法租界公董局工务处负责。民国22年(1933年)5月11日,法租界公董局工务处对金神父路(今瑞金二路)2号中国游艺场工程作主梁抗压检查,不合格,作出封闭部分、限制用途的处理决定。1987年4月,卢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区质监站)设立,境内始有专司机构,行使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职权。1989年建立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卢湾分站(简称区安监站),对区管建筑工程实行“基础、结构、竣工”三步到位的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监督。
1987~1993年,执行质监工程项目2901个,竣工验收2664个,一次合格2647个,占质监工程总数91.2%;优良工程24个,占合格数的2.6%。
区安监站自成立至1993年底,受监工程336个,计1991年68个,1992年104个,1993年164个。
1987~1993年卢湾区质监站受理质监工程情况统计表
年份项目数竣工验收数结转数一次合格数优良数
19871088523833
19882181101311054
19895165301175275
1990470495924908
199139938310838317
199260455230555018
199358650938250919
1990年起,对区管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1990~1993年,审查发证15户。其中1990年7户,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1户,二级建筑装饰企业3户,三级建筑装饰企业3户;1991年全年未发;1992年发3户,其中二级建筑安装企业1户,三级建筑装饰企业1户,四级市政工程企业1户;1993年,发5户,均三级建筑装饰企业。1990~1993年,审批发证非等级企业59户,其中非等级建筑施工企业5户,非等级装饰企业50户,非等级建筑安装企业2户,非等级防腐蚀及防静电企业各1户。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法租界公董局工务处的市政施工工程以招标形式确定承造企业,以最低最合理工程造价承包工程。后又建立每年对参加投标企业进行审查制度。解放后,基本建设由国家计划管理,建筑队伍由国家统一组织。1984年,市建设委员会试行恢复招投标办法。1988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试行办法》规定:招投标信息发布工作,由市招投标信息中心统一办理,凡列入年度计划,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招投标确定承造企业。1989年11月6日,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建立,负责组织区境内工程主管单位和施工企业招投标项目。方式有公开招标投标、邀请招标投标和议标三种。
1989~1993年,区管工程招投标项目共334个,总面积306.48万平方米。
1989~1993年卢湾区区管工程招投标情况表
年份项目中标价(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
1989402313.713573
1990151161.7419063
1991201686.6541303
19929211696.2890637
199316722958.02119740
三、建筑市场管理
1984年,上海市开放建筑市场,1985年起加强建筑市场整顿。1988年,成立卢湾区整顿建筑市场办公室,由分管副区长领导,区城市建设办公室、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办公室、工商管理局、税务局、审计局、物价局等单位参加,具体由质监站负责。1992年建卢湾建筑管理所。
在整顿建筑市场中,发现有非法转包、高估冒算、偷漏营业税等情况,即予以查处。无证个体户李明伟,从1986年10月至1988年1月,在云南烟草公司驻沪门市部、上海汽车配件三厂、建国浴室、华昌复印机技术服务部等近10个单位工程承包中,以直接支付材料款、“飞过海”等手法偷税6万元。1990年,区检察院查处锦江饭店基建工作工程部某负责人,受贿非法所得35万余元。1987~1993年,共查出私包工程、出卖资质、非法转包、超越经营范围、高估冒标等近60起,违纪金额11.4万元,其中补交税款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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