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预审通告 1.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工程,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___,结构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为___________。招标申请已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出合格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参加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须是___________级以上的施工单位,这些施工单位应具备以往类似经验和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的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证明,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合格)标准。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期______天(日历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作为招标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施工单位就下述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保修所需的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该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工程招标范围:(工程发包内容)___________。 5.有意的合格的施工单位可按下述地点向招标单位提出申请参加资格预审,并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放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天________时至_______时(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施工单位所填写的资格预审文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前,按下述地点送达招标单位。 7.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名单确定后,招标单位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招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二、资格预审须知 1.工程概况 1.1 工程的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 发包方式:_________ 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期天(日历日); 发包范围:_________ 2.资金来源 2.1 本工程的资金来源是: 3.资格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 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非本国注册的施工单位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 3.2 为能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此之后参加本工程合同的投标,参加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2.1 有关确立法律地位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非本国注册的施工企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证件)。 3.2.2 在过去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相似的工程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的工程情况。 3.2.3 提供管理和执行本合同拟在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3.2.4 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2.5 提供本工程拟分包的项目及拟承担分包项目施工单位情况。 3.2.6 提供财务状况情况,包括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下一年度财务预测报告。 3.2.7 有关目前和过去2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 4.如果参加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是一个由几个独立的分支机构或专业单位组成的,其预审申请应说明哪一专业单位负责承担工程的各主要部分。在本款项下,申请书中提供的材料应仅涉及实际参加施工的分支机构或单位,评估也仅仅考虑该分支机构或单位的资格条件、经验、规模、设备和财务能力,以确定施工单位是否能够通过资格预审。 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组成的联营体,按下列条件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 5.1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组成的联营体,如果达不到要求,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5.2 任何施工单位可以单独参加资格预审,也可以作为联营体的成员参加资格预审,但不允许任何施工单位提交或参加一个以上的投标,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5.3 联营体提交的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5.3.1 联营体的每一个成员须提交向单独参加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要求的全套文件。 5.3.2 在资格预审文件中须保证,资格预审合格后,做为投标单位将参加投标并递交合格的投标文件,然后: (1)该投标文件连同后来的合同应加以签署,以便对所有联营体成员作为整体并对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联营体协议,该协议中应规定所有联营体成员在合同中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5.3.3 预审文件须包括一份联营体各方计划承担的合同额和责任的说明。联营体的每一成员须具备执行它所承担的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 5.3.4 预审文件中应指定一个联营体成员作为主办人,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营体成员接受指令,并且由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5.4 资格预审后,任何联营体的组成和资审合格的联营体的任何变化,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征得招标单位的书面同意。如果联营体的变化导致如下情况,则不能获得允许: 5.4.1 联营体成员中有事先未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无论单独或作为另一联营体的成员);或 5.4.2 使联营体的资格条件降到了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以下。 6.作为联营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合格,不得分开或加入其他联营体或自动认为资格预审合格。在下列第8款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之后重新组合的联营体,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单位保留是否考虑的权利。 7.资格预审合格的分包人承担合同为基础而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改变所列明的任何分包单位或各分包单位所承担的责任之前,必须征得招标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他们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视为无效。 8.资格预审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点送达招标单位。 9.施工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以便招标单位做出正确的判断。资格预审将完全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单位要求,对所报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如果没按要求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可能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10.对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数量不作限制。所有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均有资格参加投标。 11.招标单位向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收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确认准备参加投标。
三、资格审查申请书 1.申请资格预审单位的概况 (如是联营体,主办人和联营体各成员情况分别填报) 1.1 企业简历
企业注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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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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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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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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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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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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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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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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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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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成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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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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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历 |
| 1.2 人员和机械设备情况
企业职工总数 |
人 |
有职称管理人员 |
工 人 |
高工 |
工程师 |
助工 |
技术员 |
4~8级 |
1~3级 |
无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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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
名 称 |
型 号 |
数 量(台) |
总功率(kw/hp) |
制造国或产地 |
制造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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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财务状况 如是联营体,主办人和联营体各成员情况分别填报 2.1 基本资料
资产总额 |
元 |
其中 |
固定资产 |
元 |
流动资产 |
元 |
负债总额 |
元 |
其中 |
长期负债 |
元 |
流动负债 |
元 |
年平均完成投资 |
元 |
最高年施工能力 |
㎡ | 2.2 最近3年每年完成投资金额和本年预计完成投资金额
2.3 最近2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附财务报表 2.4 下一年度的财务预测报告 (附财务预测报告) 2.5 可以查到财务信息的开户银行的银行名称、地址、及申请单位其开户银行出具的招标单位可查证的授权书。 3.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按专业、管理类别和在现场的、不在现场的列明;如是联营体,主办人和联营体各成员情况分别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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