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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家营经济适用房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2、5、6、7号路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网 2011-1-18  来源:   编辑:
 
 翁家营经济适用房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2、5、6、7号路施工招标公告
  2011-01-17 00:00:00  
  招标编号: BNJ101365-03SG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0】115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2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2、5、6、7号路施工
   2、工程地点:翁家营经济适用房小区内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7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道路、排水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10、工程规模:长度:1021 m;宽度:24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自2011年1月17日至 2011年1月21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8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八、其他:
   (1)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准时参加;
  (2)
  (3)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开标时提供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缴付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4)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
  (5)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9)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0)本标段的招标范围为1号路(长约115米、宽约24米)、3号路(长约75米、宽约22米)、4号路(长约76米、宽约22米)。
  (11)本工程开标时间与开标地点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1-17 9:00到 2011-1-21 17:00为止
  
  
  联系人:李雪
  手 机:13439009454
  电 话:01063861098
  传 真:01063898858
  邮 箱:Anni366@126.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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