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农村住房工程建设,格尔木市建立健全了格尔木市、行委、乡镇统一协调的三级项目领导管理工作机制。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建立了严格的申请和审核制度。为使质量和资金安全,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工程督察工作制度,完善了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严格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审批报批、招标投标等各个环节和程序,加大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使用。同时,结合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编制了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实施方案,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整合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奖励性住房资金、危房改造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及农户自筹资金,统筹考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文教、医疗及劳务等后续产业发展问题,做到了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布局合理、节约利用、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作者:王秀云 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