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监理工作正朝着科学、规范的方向迈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监理工作的检查力度,对各种不良行为进行记录。监理单位也在努力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朝着监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迈进。本文结合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巡查中发现的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改进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加强监理人员培训和考试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监理人员应持证方可上岗,江苏省建设厅在“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示范企业考核暂行标准”中第2.3.2条规定“监理人员有相应的注册资格证书”,“现场总监未取得执业资格即上岗的属A类不良行为”,现场监理人员(除总监外)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数占总人数的40%及以上的属B类不良行为,占40%以下的属C类不良行为。
而在现场巡视检查中发现大多数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持证率均不能达到100%,有的总监或总监代表也不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此外现场监理组织机构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比例偏少,整体素质较低,与监理所从事的技术密集型的咨询服务行业不相称。
为此,建议各监理单位应十分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工作,要使本单位的监理人员均能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持证后上岗,并做好以下的各项工作:
1.对于无学历的或学历较低的人员要鼓励他们去进行继续教育,公司要投入一定的教育经费、培养人才,以使年轻人均能取得一定的学历,在此基础上还要搞好公司在职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公司在招聘人员时,也要注意个人的学历和职称要求;
2.组织未持有效资质证书的人员进行监理培训,以获得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监理工程师和省监理员上岗证书;
3.组织符合条件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考试,获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上岗证书;
4.在现场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备时,充分考虑监理人员的持证率和高、中、初级职称人员的合理搭配。
重视监理文件的编审工作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项目监理部不能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存在着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等问题。《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内容、要求、审批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在编制时要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有针对性的编写,尽量避免直接采用公司编制的通用版本。在编制时还要考虑把在其他文件中规定应列入监理规划中的内容也要编写进去,如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第三条中规定“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等。
公司的技术管理部门应对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查,不能敷衍了事,要认真细致地对其内容、依据、程序等进行审核,看其是否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有无明确的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等是否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有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现场项目监理部编制的各项文件均能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从而为监理的规范化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严格材料报验审批手续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原材料报验审核不严,表现为:有的审批未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复试报告等监理工程师就签批同意进场使用。有的是报验的批次少,品种不全,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抽检频率;有的是报验管理混乱,无见证取样试验台帐,不能有效地掌握材料的试验送出、报告取回、合格与否等第一手原始资料等。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建议现场监理部负责现场材料审核的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材料报验的审核工作:
1.对承包人上报的报验单应认真按表中所列的附件逐项核对,以确保其附件(如清单、出厂合格证、质保书等)的完整、可靠,符合规定要求;
2.对需进行材料复试的要检查其是否经过监理的见证取样,复试的结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要注意经常工程中所用的材料,材料报验的品种、批次、频率等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不能缺项少做,决不允许先使用后审批,先审批后提供复试结果等情况的发生,以确保现场使用的各种材料均为合格的产品,杜绝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发生。
认真审核施工技术方案
目前现场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存在着审批不严、不细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有的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盖章;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不全、针对性较差,有的甚至方案本身就存在着质量、安全的隐患;有的不能按规定上报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为此,建议现场监理部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检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按有关规定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应由项目监理部的上级机关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可由现场项目监理部批准;
2.要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齐全,有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符合实际,人员、材料、设备等的供应能否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编制的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总工期和分阶段工期目标的要求;
4.要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等方面的质量、安全、文明措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以避免事故的发生。监理还应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中规定的七种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
5.对于工程中需用的特殊工种人员(如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质检员、安全员、电焊工、电工等),监理必须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确保工程中各项特殊工种的人员均持证上岗,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严格监理资料的管理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项目监理部在资料的整理中存在着:发现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存在问题,不及时退回处理,入口关把的不严造成资料的基础条件不规范;现场监理人员对省监理表式的使用理解不够,自身不能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填报、整理和归档;现场监理人员对旁站记录、监理日记的记录不够重视、马马虎虎,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监理的工作情况等等。
监理对资料的管理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施工单位资料的检查、监督;一是对监理自身资料的整理、归档。因此,在监理工作中既要做好监理自身资料的管理工作,也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应的资料。根据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对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要进行认直细致的审查,如附件、编号、签字等是否齐全,以确保基础资料的完整、规范;
2.建立收发文和资料审核的岗位责任制,对于所有的收文和发文都要严格把关,确保资料完整、正确,规范后才送出去和收进来,并应注意资料的收发文和审批传送的时间要求和程序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做好监理的资料;
3.严格按省级建设部门制订的监理表式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现场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每一张表格的填写方法,并按标准的格式予以填写;
4.做好监理资料的分门别类工作,建立资料的总目录、分目录,做好整理、归档工作,以便于查找;
5.对于监理内部的监理日记,旁站记录等要按照谁做谁记,各负其责的办法去记录,总监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
6.要建立健全监理内部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并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召开内部监理工作会议,及时处理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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