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建设工程律师 在线咨询 贴吧  
  建设工程新闻 - 招 投 标 - 工程施工 - 工程结算 - 工程索赔  
    北京特邀工程建筑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工程建筑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工程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 大型复杂国际工程索赔案例
· 项目融资的概念、特征、意
· 套内建筑面积构成
· 如何对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
·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之管辖权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当前位置:主页 > 招投标 > 浏览

政府采购招投标 依项目类型选择法律法规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网 2010-12-8  来源:   编辑:
 

政府采购招投标 依项目类型选择法律法规

政府采购涉及的法律法规最主要的就是《政府采购法》,这是一个基本法律,所有的活动都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执行。但是,《政府采购法》中也明确的规定,政府采购工程类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然而,两部法律在有些地方不一致,或者说存在矛盾,所以在谈到一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时候,先要分析该项目是什么类型,根据项目的类型来选择适用的法律,按照适用的法律来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采购活动。

  在政府采购中,货物和服务适用财政部18号令,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如果是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招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不实行招标的项目,适用什么法律没有明确的依据,我认为,应该适用《政府采购法》。

  但这种观点在实践中可能行不通,比如,目前工程建设项目依然分别由建设部、建设厅和建委逐级归口管理。所以,政府采购工程不是公开招标的项目,如果有开工证,建设部门未必依照《政府采购法》操作。所以亟待法律法规做出明确规定。

  除此之外,《政府采购法》还有延续的法规,如财政部颁发的《信息公告的管理办法》、《供应商投诉的处理办法》等,还有财政部和监察部一起颁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在工作实践中,有人可能会提出,为什么没按照国家计委等颁布的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来进行评标呢?我们的解释是,在工程领域,用的专家评审办法是国家计委、建设部等颁发的评标管理办法。如果是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专家的管理办法就应该按照财政部和监察部颁步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来执行。

  除此之外,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当地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政府采购法》制定行政法规,我们在各地进行政府采购的时候,也要遵守这些法规。

  《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在很多地方是不一致的,监管部门在审查代理机构编写的采购文件的时候应该注意,如果文件当中说,我们评标的时候是按照《招标投法法》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这个说法是错的。货物和服务是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采购,工程类的,原则上如果是招标的必须要按照《招标投标法》来开展,不能在一个项目中,把两部法律都列进去,都作为本项目评标的指导原则或者本次招标的原则,这种提法是不正确的。

 
上一条: ·主要招标投标中律师作用
下一条: ·修改已经寄出的标书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