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笔者从湛江市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湛江市财政拨款投资建设的工程施工投标实行资格预审制度,今年度凡市财政拨款投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当从已经确定的91个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中选择承包人,符合资格入选的企业如果发生不守合同和不讲信誉情况将被清出湛江市,三年内不能进招投标市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潘那生在会上指出,湛江市即将有大量的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开工,新的招投标方法很快进入实质性启用,所有入选企业不能被人挂靠,若发现被挂靠情况立即清出湛江市市场,中标项目取消;所有入选名录企业都要签订《诚信承诺书》,谁出卖资质,就“卖”掉谁。
近几年来,湛江市在招投标市场上不断进行改革,在评标场地等硬件建设,以及完善标书、充实专家库、改革评标办法等软件建设上都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改革创新,使湛江市“招投标阳光工程”成为全国的榜样。然而,湛江市招投标市场也和全国一样遇到场外围标等问题的困扰,一些经济、技术能力低,企业信誉度不高,不能很好履行合同合约的企业,依靠挂靠买标等办法取得工程建设权,使工程质量和企业责任难以保证。为此,近两年来,市政府积极牵头,经过建设、纪委、监察等部门的不懈研究和探讨,决定从今年度开始启用这种新的招投标办法。
据了解,去年底湛江市对申请参加财政拨款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进行了严格的企业资质、业绩、工商税务登记、信贷信用记录等预审,对符合条件的91个企业按类别及资质等级编入2010年度《资格名录》,凡市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等施工工程(省规定的省以上机构统一组织招标的工程和特殊工程除外),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当从《资格名录》中选择投标人(承包人);承包人需要实施工程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应从《资格名录》中选择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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