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院新增的民四庭也正式立案,各类涉及环境污染纠纷的民事案件和环保类非诉执行案件都在其受理范围之内。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两型”社会建设的开展,“环保”已成为相当热门的话题。而之前,环保类案件是分散到民事、行政等不同的审判庭中,这就带来了司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也就是说,对于同一类的案件,因为各庭的审判规则不同,法官对案件的理解也不尽一致,审理的结果就可能不一致,甚至相差很大。而民四庭成立后,这一弊端便有了解决之道,工作效能也将大大提高。
除了环境纠纷类案件,民四庭还负责审理房地产类民事纠纷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去年,房地产方面的诉讼纠纷是增长最快的民事案件类型之一。”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物权保护纠纷、物业管理合同纠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