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劳动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劳动律师 在线咨询 劳动贴吧  
  劳动新闻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劳动诉讼 - 劳动调解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劳动合同法  
    北京特邀工伤赔偿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诉 法
· “开胸验肺”农民工张海超
· 申请补交养老保险有时效限
· 单位“违规”开除员工 致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恶意欠薪”将立案调查
· “中国式休假”或将迎来改
· 改善医患关系要有治本之策
 
  当前位置:主页 > 劳动争议> 浏览

员工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辞,如何认定“严重违反”

中国劳动法律网 2009-8-21   来源:   编辑: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有效。表现在:
   (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
    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用人单位才可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但对何谓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如何判断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法律却没有作出明确界定,这就要考虑根据综合因素来判断了。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5条规定,严重违法劳动纪律的行为,可根据国务院于1982年颁布的《企业劳动者奖惩条例》等有关法规认定。根据《企业劳动者奖惩条例》,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的情形主要包括:(1)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2)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3)浪费原材料、能源,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4)工作态度不好,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损害消费者利益;(5)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6)盗窃、赌博、损公肥私、打架斗殴以及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等。
    结合上述,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本单位的客观情况在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并需要做到公平合理。
 
    案例分析:
    李某为某公司员工,某日接到公司通知,称因其在上班时间打瞌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雇。李某辩称,公司每天加班时间过长,自己休息时间不够,打瞌睡在所难免。况且偶尔一次打瞌睡也不能算严重违纪吧?但公司仍将其辞退。李某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了上班打瞌睡为严重违纪行为,公司辞退李某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驳回李某的请求。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正确吗?李某该怎么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本案中,李某打瞌睡是确定的事实,公司规章制度也有相应的处理条款。但李某上班打瞌睡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呢?根据日常经验,偶尔上班打瞌睡充其量也只能是一般的违纪,本案中,公司将一次上班打瞌睡行为定性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来说过于苛刻。
    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有问题的。李某对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法院判令公司给予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严重违反”的标准,并遵循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的民主程序,且向劳动者公示。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本身不合法,或制定、修改程序不合法,或未向劳动者公示,却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得,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赔偿金。
 
上一条: ·用人单位常见劳动法律风险之八——在职期间支付保密费或竞业限制补偿金
下一条: ·何时是请律师的最佳时机 ?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