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劳动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劳动律师 在线咨询 劳动贴吧  
  劳动新闻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劳动诉讼 - 劳动调解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劳动合同法  
    北京特邀工伤赔偿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诉 法
· 申请补交养老保险有时效限
· “开胸验肺”农民工张海超
· 单位“违规”开除员工 致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恶意欠薪”将立案调查
· “中国式休假”或将迎来改
· 改善医患关系要有治本之策
 
  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新闻> 浏览

单位“违规”开除员工 致劳动者无法再就业

中国劳动法律网 2013-10-17   来源:   编辑:
 

  2008年6月,李X受聘于某制衣公司,2010年12月31日公司通知李X解除劳动关系。

  李X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裁决制衣公司支付李X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8000.86元并为李X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附随义务。制衣公司认为李X的档案未存放于该公司,遂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制衣公司支付李X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5000.86 元、2010年12月11日至12月30日期间的工资1016.86元、驳回李X的其他请求。2011年12月31日,制衣公司为李X办理了退工通知单,终止、解除合同原因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2012年2月,李X再次提起仲裁,要求制衣公司撤销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2012年5月21日制衣公司与李X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方提出”的和解协议,同月31日公司为李X重新办理了退工通知单,终止、解除合同原因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方提出”。

  2012年7月,李X又提起仲裁,要求制衣公司支付因退工通知单中恶评导致无法正常就业期间的经济损失6.5万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后制衣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断案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本案,2011年11月30日,法院已认定制衣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应当按法院认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真实原因为李X办理退工手续。制衣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为李X办理了理由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退工单,直至2012年5月31日更改终止解除合同原因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方提出”,期间其他公司也有录用李X从事仓管工作的意向,但因李X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中终止解除合同原因是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予录用。故制衣公司应当支付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期间李X无法正常就业的经济损失。最后,法院判决制衣公司支付李X经济损失1.8万元。

 
上一条: ·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制作的建议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