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劳动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劳动律师 在线咨询 劳动贴吧  
  劳动新闻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劳动诉讼 - 劳动调解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劳动合同法  
    北京特邀工伤赔偿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诉 法
· “开胸验肺”农民工张海超
· 申请补交养老保险有时效限
· 单位“违规”开除员工 致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恶意欠薪”将立案调查
· “中国式休假”或将迎来改
· 改善医患关系要有治本之策
 
  当前位置:主页 > 劳动争议> 浏览

档案被单位丢失 退休职工获赔万元

中国劳动法律网 2009-3-3   来源:   编辑:
 
档案被单位丢失 退休职工获赔万元
        左某的档案在20年前被单位转出,途中却不翼而飞,档案的丢失导致左某现在工资、退休金全无着落,无奈之下,她将原单位告上法庭。日前,这起劳动争议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法院依法判决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赔偿原告左某经济损失一万元。

    左某出生于1951年,她于1976年开始在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影艺研中心)工作。左某称,从1986年10月开始,中影艺研中心停发了她的工资,1990年又被中影艺研中心告知其人事档案已经转走,叫她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自己找。谁知等左某到了当地派出所,该派出所称从未收到过她的档案。左某只好再到街道和其他派出所查找,也没有找到。由于档案被丢失,导致左某现在退休金全无着落,严重影响到她的平日生活。为此,左某将中影艺研中心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0万元。

    中影艺研中心辨称,1986年5月,该单位以左某在工作期间多次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左某除名,并通知了左某。同年6月,中影艺研中心将左某的人事档案通过邮寄机要的方式转出至大钟寺派出所,又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告知了左某。中影艺研中心还向法庭提交了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存根,证明左某档案已于1986年6月29日寄出。所以中影艺研中心认为其在整个过程中并无过错,不同意左某的诉讼要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左某原是中影艺研中心的员工,中影艺研中心作为用人单位负有对劳动者档案进行妥善管理的义务,应及时、安全地将劳动者的档案转至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中影艺研中心提交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存根,证明其单位与左某解除劳动关系后将左某档案转出。但是,中影艺研中心未能提供派出所收到该档案的回执,而无法证明派出所已经收到该档案。对此,中影艺研中心存在一定过错,且该过错不可避免的影响了左某的正常就业或者依法领取失业救济金。据此,一中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上一条: ·不服一裁终局申请撤销被法院驳回案
下一条: ·原劳动关系未终止新劳动合同能否生效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