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官方统计数据遭质疑
2010年,河北省职工平均工资为32306元,比上年提高3923元,增长13.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7%。按照这一收入,我省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应该为2692元。
据统计,从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看,19大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均有所提高。其中,去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行业有8个,其中超过4万元的行业有5个,排第一位的是金融业54353元;此后分别是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0671元;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0546元;采矿业49729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8848元。
而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行业有11个,其中低于2万元的是批发和零售业19965元,住宿和餐饮业17165元,农、林、牧、渔业12432元。最低与最高行业工资水平相差41921元,差距比上年继续扩大。
河北省统计局解读疑问
每次统计部门的收入数据公布,都有人提出一些质疑:“我和周围的朋友都没挣到这么多。这统计数据里水分有多大?”“这平均工资是怎么统计出来的?”
对此,河北省统计局相关人士介绍说,全省城镇单位工资统计是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由国家、省、市、县各级统计局组织实施。调查对象包括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
该负责人介绍说,工资总额计算方法并不是大家一般理解的基础工资,不只是按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计算的。
按劳动统计制度规定,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均包括在工资总额内,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含计时标准工资)、计件工资、计件超额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共同组成。工资总额还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各种税、费款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如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并且是个人所得税税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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