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社会全面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具体体现如下:
大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改造和新建2.3万所乡镇卫生院、1500所县医院、500所县中医院和1000所县妇幼保健院,建立了240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并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人口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普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办法,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年均增长1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24%的县。
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惠及4.32亿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8.35亿农村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取得新进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7810亿元,比五年前增加5800多亿元。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使1100万户困难家庭住上了新房。我们要持之以恒,努力让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