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劳动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劳动律师 在线咨询 劳动贴吧  
  劳动新闻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劳动诉讼 - 劳动调解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劳动合同法  
    北京特邀工伤赔偿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诉 法
· “开胸验肺”农民工张海超
· 申请补交养老保险有时效限
· 单位“违规”开除员工 致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恶意欠薪”将立案调查
· “中国式休假”或将迎来改
· 改善医患关系要有治本之策
 
  当前位置:主页 > 劳动争议> 浏览

劳动监察—解决劳动争议的另一途径

中国劳动法律网 2011-2-11   来源:   编辑:
 

 

问:

你好!我现在因病休息,所在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我听说劳动监察机关能够处理单位违反劳动法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请您提供这方面的信息。

答:

《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解决劳动争议,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一方是弱者,在各个方面都无法与用人单位相抗衡,在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又存在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往往利用自己所处的优势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动者也常常由于财力、时间、精力和其他因素所限,不敢或者不可能与用人单位对抗以争取合法权益;所以《劳动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着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切实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现,国家实行劳动监察制度,在各级劳动厅、局均设立了劳动监察机构,通过国家行政机关应用行政执法的手段来保证《劳动法》的全面实施。

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处、科举报,要求查处,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有以下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下举报:

1.强迫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的;

2.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3.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工资报酬的;

4.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5.解除劳动合同后未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6.无故不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上一条: ·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及工伤待遇给付发生的争议可否申请劳动仲裁
下一条: ·职工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能否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解决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