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劳动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劳动律师 在线咨询 劳动贴吧  
  劳动新闻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劳动诉讼 - 劳动调解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劳动合同法  
    北京特邀工伤赔偿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诉 法
· 申请补交养老保险有时效限
· “开胸验肺”农民工张海超
· 单位“违规”开除员工 致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恶意欠薪”将立案调查
· “中国式休假”或将迎来改
· 改善医患关系要有治本之策
 
  当前位置:主页 > 劳动诉讼> 浏览

“蹊跷”离职书引发赔偿官司 员工据理力争

中国劳动法律网 2010-8-18   来源:   编辑:
 

中广网珠海1月4日消息 珠海女工贾×丽曾在我市一家贸易公司任销售代理职务,在双方无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保的情况下贾×丽提出辞职,并凭借一张盖章离职书索赔补偿金。但公司方面却认定,该证明存在欺诈行为,拒绝补偿。双方僵持不下打起了官司,近日珠海中级法院就此作出终审判决。

  用工无合同自办离职书


  2008年6月12日,贾×丽进入上述贸易公司从事销售代理工作,约定每月工资1300元,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她参加社会保险。


  2009年2月,贾×丽离开公司,按其说法是公司将她辞退,但公司却声称其辞职是自愿行为,原因是工作失误。


  在没有任何用工书面证明的情况下,贾×丽找到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了盖有公章的离职通知书。


  一波三折对簿公堂


  贾×丽离职后首先就补偿金等事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1300元,在职期间两倍工资9100元,以及其他补偿金额。仲裁后,公司不服,向香洲区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一项主张是,对贾×丽离职证明的真伪表示怀疑,认为不足取信。


  公司理由是,“离职通知书人称口气不相符,不合实际情况。”


  据贾×丽提供的离职书,打头为“离职证明”,正文中用的则是公司口吻。“兹证明……原系我司职员……特此证明!”公司认为,如果是以公司的口气,打头不应该是以个人口吻出现的“离职证明”,而应该是“辞退证明”或者“辞退通知书”。公司还称,“这是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出的,不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无证可举公司败诉


  一审,公司方面对于“‘证明’造假说”提供不了证据,其理由并没有获得法院支持。法院认为,“关于额外一个月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公司方面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贾×丽提供的离职通知书、证明是通过欺诈手段取得,也没有提供贾×丽主动辞职的相关证据。”也就是说,公司无证据佐证,法院无法采信,于是判决公司落实对贾×丽的补偿。


  一审败诉后,公司提起上诉。去年12月,市中级法院裁定一审法院判决适当,维持原判。

 
上一条: ·保险业务员索要劳动合同赔偿 法院认定代理关系
下一条: ·什么是仲裁期限顺延的“正当理由”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