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嫂子今年35岁,在一家纺织厂工作大概16年,11年11月在下班途中发病在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死亡,她是在头一天晚上10点多下的班,在家休息到凌晨5点又去上班,工作特别劳累,因为每天的工作量比较大所以回家都是身心疲惫,都顾不上家里的一切,孩子今年才10还小在上小学,根本管不了,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老公又没工作全家就靠她一人养活,家里还有四位老人。工厂在2000年以后才给交的保险,还有一点我的补充:什么叫代位继承。因为纺织业有粉尘和纤维,她还是特殊工种,每年都应该安排统一体检,但是作为一名工作16年的员工却没有一次体检,而且工作场所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看着离婚法律咨询网。连最起码的口罩都没有,请问这算工伤吗?如果算我们都应该的到哪些补偿?如果不算我们应该得到什么补偿?最起码孩子和老人的抚养费该怎么给,四位老人已经年过六旬,而且孩子,配偶,老人都是农村的没有什么保障都是农村户口。厂里应该负哪些责任?应该给予什么补偿?(类似像抚恤金,丧葬费,抚恤金,赡养费,医药费(抢救费花了7万),抚养费及其相关在死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出殡等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