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继承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继承 > 继承法规 >

企业高管不用赔偿单位经济损失为哪般

时间:2012-01-11 13:52来源:小九vicki 作者:糸統信息 中国法律网

    企业高管不用赔偿单位经济损失为哪般

    来源:山东工人报 作者: 时间:2011/12/17 推荐劳动律师: 王某系诸城某服装有限公司职工,双方于2008年7月17日签订聘任协议。该协议中约定:服装公司聘任王某为服装公司总经理,月基本工资为4500元,销售提成按年销售纯利润的20%发放。同时,该协议约定了王某的职责范围等。王某于2010年6月份辞职,随后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

      王某系诸城某服装有限公司职工,双方于2008年7月17日签订聘任协议。该协议中约定:服装公司聘任王某为服装公司总经理,月基本工资为4500元,销售提成按年销售纯利润的20%发放。同时,该协议约定了王某的职责范围等。王某于2010年6月份,随后诉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要求服装公司支付其2008年7月17日至2010年5月30日的销售提成元、经济补偿9000元。

      庭审中,该公司提出反诉,要求王某承担其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两笔订单的经济损失元,并提供了两笔订单的英文合同复印件及订货方青岛某进出口有限公司提出索赔的证明一份。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王某任服装公司总经理,作为企业高管,法基于平等保护的原则,并没有对高管和一般劳动者进行区分,其对两类人员的法律保护措施完全一样。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给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一般的工作失误,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很难避免的,如果此类损失要求劳动者承担不尽合理,这一类的后果更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本身的经营风险。只有在劳动者对失误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服装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亦未对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方面作出特别约定。虽然该公司提供了两笔订单的英文合同复印件及青岛某进出口有限公司提出索赔的证明,但是该公司并不能举证该损失是由王某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因此,仲裁委依法支持了王某的申诉请求,驳回了服装公司的反诉请求。(杜伦)

      阅读延伸: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