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扰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来源: 作者: 时间:1970/01/01 推荐医疗事故律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包括下列行为: (1)用武力、权势或者隐私恫吓、逼迫专家鉴定组成员; (2)用财务、名位等引诱专家鉴定组成员; (3)伤害专家鉴定组成员身体的任何行为。如实施了上述行
《处理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医疗事故工作,包括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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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扰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来源: 作者: 时间:1970/01/01 推荐医疗事故律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包括下列行为: (1)用武力、权势或者隐私恫吓、逼迫专家鉴定组成员; (2)用财务、名位等引诱专家鉴定组成员; (3)伤害专家鉴定组成员身体的任何行为。如实施了上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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