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检察院的“法外信访工作”就来源于“枫桥经验”。说起“枫桥经验”,赵林中便热情地介绍起它的渊源:1963年,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几十年过去了,“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历久弥新,焕发出越来越强的生命力,是因为回答了党执政后如何管理社会、如何做好群众工作这个关键问题。赵林中说,他平日里经常会收到告状信,也有信访者慕名向他求助。如何处理好信访工作,成了他的一件心事。一次到诸暨市检察院调研,他发现这里的信访工作成绩突出,仔细了解情况后发现,检察院正是坚持和发展了“枫桥经验”。这次的发现最终形成了一份代表建议。 高检院对建议的办理工作,同样给赵林中留下深刻印象。“态度好,有耐心,答复结果也是我希望看到的。很满意。”赵林中记得,建议办理过程中,他曾接到过两次高检院打来的电话,都是沟通办理结果,征求他对办理情况的意见。之后,高检院又以书面形式作出正式答复。 “沟通让我对检察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赵林中说,通过建议办理,他了解到,全国检察机关在化解信访积案、难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一直在探索,而且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 令他惊喜的是,在建议办理答复函发出一个多月后,高检院果真派人到诸暨市检察院调研,对诸暨市检察院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并向全国检察机关进行推介。 “我的想法是把‘枫桥经验’向全国推广,高检院的答复是,在适当时候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赵林中高兴地说。(郭美宏 谢文英)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