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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监狱:开就业推介会为刑释人员找工作
时间:2011-06-10 16:52来源:大河网法制频道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商都网法制频道讯(记者 卢新柱 郭 飞)6月1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监狱启明广场上热闹非凡,一场特殊的就业推介会正在进行。之所以说它特殊,就是因为前来应聘的都是即将刑满释放的监狱服刑人员。
据了解,这场就业推介会是河南省洛阳监狱与洛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的,来自全省36家社会企业的负责人和559名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经过洽谈,共签订440份就业意向书。
多年来,河南省洛阳监狱从有利于监管秩序稳定,有利于罪犯改造质量提高,有利于刑释人员更好就业出发,把职业技术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劳动技艺和职业技术教育结合起来,边学习边劳动,在劳动中学习技术,在学习中提高技能。同时,监狱还努力争取社会支持,实现教育培训由监狱自主开展向监狱与社会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转变。洛阳市劳动部门在鉴定前对罪犯进行短期技术培训,合作企业派驻监狱的技术外协对罪犯进行面对面传授,监狱选派干警外出学习技术后再向罪犯传授;对参加技术等级考试的罪犯,由监狱统一为罪犯缴纳考试费用,对取得证书的罪犯给予考核分奖励、物质奖励;对即将刑释罪犯按劳动产值的一定比例提取刑释就业扶助金,开展刑释前就业指导,举办即将刑释人员就业推介会。近年来,洛阳监狱坚持每年举行两次劳动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坚持每年举行两次即将刑释人员就业推介会,这些人员有的已经成为了企业的技术骨干和能手,有的当上了经理、厂长和劳动模范,成为监狱教育改造罪犯成果的典型,为发展社会经济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河南省洛阳监狱副监狱长习跃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掌握一定的谋生技能,是他们刑释后顺利融入社会,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的关键。为此,洛阳监狱紧紧抓住培训、取证、就业三个重要环节,根据罪犯的年龄、兴趣、知识结构、身体状况、职业意愿等特点,加强技术培训;采取奖励考核分、物质奖励、免除鉴定费等措施鼓励罪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通过对即将刑释人员就业指导、发放刑释就业扶助金、联合劳动部门和社会企业举办就业推介,拓宽了刑释人员就业渠道,为他们刑释后自食其力开辟了绿色通道,从而减少刑释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毛霞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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