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闫 蕴)“我跑了这么多年都没办成的事,没想到调解上给解决了!”4月10日,荥阳高山镇竹园村的牛大成高兴的说。 牛大成今年70多了,多年前,他家人多,承包了11.72亩责任田。后来,由于孩子们相继长大,都外出做生意,加上责任田是旱地,水浇不到,收成欠佳,几小块被荒芜了。2005年,国家实行种粮直补政策,他的粮食补贴本上只有8.79亩,其他的地被别人耕种了。为了要回土地,他连年到镇政府、荥阳上访,都没有结果。 无奈,09年6月,牛大成到荥阳法院立案起诉,要求返还责任田。09年11月9日,荥汜民初字69号判决书判决占地人牛林坡返还牛大成土地1.2亩。牛大成对判决不服,到检察院抗诉,检察院责成市法院再审。2010年10月27日,荥民再初字4号判决书,判决该村民组另返还牛大成土地1.73亩,经法庭庭上庭下做工作,迟迟也未执行。 2011年春节过后,牛大成找到高山司法所要求调解,解决土地执行问题。接到申请,司法所工作人员深感责任重大,如果调解不好,势必让当事人对法律产生失望,进而引起重复上访的后果。为了及早解决问题,民调员以判决书为依据,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地块和走访群众,终于找到执行不了的症结,原来刘大成的土地补偿款,被他人冒领,存在吃“空头粮”的现象。抓住这个问题所在,民调员说明问题的严重性,说服当事人,在威严的法律和党的政策的感召下,当事人低头认错,当即达成退地退款协议,并当场清结。 终于,牛大成要回了属于自己的近3亩土地。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深深感到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的特殊优势,它的灵活性、便民性和情、理、法三者并融是其他手段无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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